返回第八十四章 摇滚音乐节(2 / 2)我写灵异小说那些年首页

相比之下,人类的虚伪,更加应该被唾弃,不是吗?

收拾东西的时候,我带上了那台已经破旧不堪的电脑,虽然写了这么久也依然是不温不火的样子,根本没有几个人会看,但是我还是觉得那是我真正的舞台。

把自己所有的所见所想写进去,或许会有很多人不喜欢,觉得写的很烂很无聊,但是总还会有那么一少部分人喜欢。

就算为了少的可怜的那一部分喜欢的人,我也要写下去,或许,这就是我的价值!

我原本以为好歹叫个音乐节,怎么说也能有个坐位,结果,竟然就是在郊区的野地里搭个台子,周围用什么彩带围起来,就齐活了。别说椅子了,连个他妈的马扎都没有。

那一次我还真他妈的开了眼,长了见识。原来这些人其实和我们写网文的性质都他妈一样:

开始的时候一毛钱都没有,你就安心的唱,等你在这个圈子里小有名气的时候,或许会有人请你参加活动,给个几百几千块。就等于我们一直写一直写,编辑就是不给你签约,更他妈没有推荐,想找你的书得一直翻到电脑都受不了要死机的时候,才能在几十万本书里面找到你。

有的人唱了一辈子也没有人认识,买不起房,买不起车,甚至连温饱都成问题。有的人写了一辈子,依然是没有收藏,没有订阅,连他妈的不花钱的点击都少的可怜。

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这世界本就没有所谓的公平,想要公平,那恐怕你只能自己买个天平玩儿玩儿。

不过也正是这一次,我才知道了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纯粹的东西,叫做热爱!

有的人白天要去饭店里打工,刷盘子洗碗,晚上回到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一个人捧着吉他,就像是捧着自己青春的灰烬,每一个音符,都是生命的绝唱。

音乐节一共五天,有的人干脆就在草地上搭起帐篷,睡在里面。也是在哪个时候,我知道了还有一种女人,叫做“果儿”。

很可惜,虽然对于摇滚有了一些了解,但是我还是不喜欢,在一片嘈杂的尖叫与呐喊之中,捧着电脑码子的我显得无比的另类。

看着沈沫和那些人一起尖叫,一起欢笑,我由衷的为她感到开心,至少,她在这个肮脏的世界里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纯净!

人生的意义不在于长短,而在于深浅!

不管你们怎样理解这句话,但是我在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内心十分纯净。也许,当你看到这句话不会再联想到生殖器的时候,你就真正的在这世界上找到自己存在的意义了!

一天下来,沈沫的嗓子都是哑的。不过她还是很开心,似乎一点儿也感觉不到疲惫。为了让她玩儿的开心,我也去买了一顶帐篷,晚上就睡在草地上,感受着大自然带给我们的轻松惬意。

凌晨十分,一泡尿把我憋醒了,迷迷糊糊的走出帐篷,想到不远处的大树地上给它施点儿肥。

那棵大树似乎一点儿也不缺肥料,还没到近前,一股浓郁的尿骚为就扑鼻而来。我刚解开裤腰带,把它掏出来,树后面忽然闪出一个人影,头也不回的往远处跑去,我看到了半个白嫩的屁股,还有藏在缝隙之中的红色T-back....

“我草,还特么挺奔放。。。”

我一遍嘀咕着一边尽情的释放着膀胱里的存货。

突然,眼角闪过一道黑色的身影,速度奇快,直奔舞台而去,那速度之快根本不是人类所能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