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零九章---分析(2 / 2)你好律师先生首页

“”过几天吧,等你再转给我5000,我缓缓劲儿就给你打。

:你今天必须给我打!

:等把车子的事搞清楚。我就给你打。

终于借条打过来了,但是是发到手机上的图片,不是能拿到手的真实的借条,那顶个毛用。

而且图片是那种模糊的,看不见字迹的图片。

而后边的理由是:手机的摄像头不好,照不出来。

骗鬼了。

再后来,就是没有了回音。

新证据规则规定聊天记录确实可以作为电子数据作为证据。

但是第一个前提是得证明对方的这个账户就是王宝玉的。

否则的话,连这个账户是谁在操控都无法确定,打什么官司啊?

下边的录音,录音的内容大部分是:

我没有钱,等会在给你。

我告诉你,这两天我过得,不是人日子,什么人都在找我借钱,我全身上下加起来,都没有100块钱。

我知道,我也很为难,本来以为可以挣钱,但是这该死的疫情闹得,我也没法挣钱,我也还不了。

……

全程,对借款事实是承认的,承诺要还也是明确的。

可数额,却并不清晰,没有说明多少钱。

这就有点问题了。

没个金额怎么行,除了转账还有现金呢,现金的不要了?

严重一点,录音由于没有数额,那么这些转账到底是不是欠款,也没有办法来确定。

最后有一段录音可能是逼急了,王宝玉说得很清楚,也很对:我还是比较不错的,起码还认这个帐,多少人账都不认,你去告我吧,你有什么证据?你连证据都没有,你怎么起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