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5年6月零26天。我觉得我也许该找点血喝喝,之前为了救克利夫兰放太多血,导致我现在还有点头晕。”
“额,克利夫兰说他也要喝血。我们今天路过一块战场的时候,他跑下去喝了两个人类的血,然后又跑回来让我喝他的血……他喝完血又让我喝他的,那他喝血的意义在哪?不喝他不高兴,所以我咬了他脖子喝了一点点,不好喝,我还是慢慢恢复吧,喝血蠢死了。”
“这时候是凌晨,被克里夫咬的那两个人,他们复活了。可能是克利夫兰嘴角的血沾上了他们的伤口,他们又还没彻底断气的缘故。原来救活一个人类只用那么一点点血吗?为什么我救克利夫兰的时候用了那么多的血?他那时候一直不醒。总不能是他的血比我的血好用吧?”
“495年6月零27天。好吧,我收回我凌晨说的话。那两个人变成灰了,在晨曦升起的那一刻,被阳光晒死了。而且他们醒过来后,根本没有清醒意识,一直趴在尸体堆里到处喝血。他们跟克利夫兰不一样。幸好我用了很多的血,不然克利夫兰可能也会被太阳晒成灰。哦对了,克利夫兰帮我们种族取了名字,叫血族。我觉得有点不好听,但克利夫兰说我们血液特殊,他是靠我的血才获得新生。行吧,他开心就好。”
这十页的日记,在克利夫兰出现后,记载的十分频繁,随后才慢慢懒散。
最后一次日记:“第679年,也许是678年,12月25日,我跟克利夫兰到了瑞尔泽克,在雪原上捡到了一个孩子,跟我一个种族的孩子,大约到我膝盖高,有着红头发红眼睛,在白茫茫的雪原上向一团火一样显眼。克利夫兰说可以叫他弗雷姆,意味火焰。我会养大他,这是我第二个同族。唔,也许是第一个,毕竟克利夫兰原先是人类。按照人类的说法,我是不是算是他们的母亲?”
他看到这里,忽然沉下脸,指尖在“母亲”两个字上划过,险些将书页划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