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一章 双美携火焰 百货斗富婆(1 / 2)帅气球皇首页

金城轻拍“火焰”马身,俊朗笑道:“小岚岚!没问题。我马上让它放慢脚步,我们会跟你后面的,你且先行一步。”说完,“火焰”马上放慢了脚步,稳稳地跟在了跑车后面,相当听话。

马是千里马,车是豪华跑车,路是不动实物。路再长也会有走完的时候,更何况在如此行动迅速的交通工具之下。车马队没过多久就已经进入了天水郡的城郊。

随着路人行人的增多,怕引起骚动。诸葛清岚故意放慢了车速,这下可好,弄巧成拙!出发点是好的,怕马跑太快惊吓了路人与其他车辆。可是,一放慢速度,结果金城与“火焰”的俊美样子曝光在了行人的眼中。

只见,一位风度翩翩的美男子驾驭着一匹高大威武的红色骏马,紧跟着天水郡城的第一大美女——诸葛清岚。一男一女一马,三者随便拉出一个往人群中那么一站就是焦点,何况是三者同时存在,那引起的轰动可想而知。

如今是信息时代,手指一动信息就出去了。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没过多久,天水郡城的上上下下、男女老少,大多都知道了天水郡城第一大美女——诸葛集团总裁——诸葛清岚大小姐有对象了,还是一位骑着火红色高大骏马的“红马王子”!

在人群的指指点点,充满着羡慕、妒忌恨的种种情绪中,金城及诸葛清岚一行人终于来到了市中心的诸葛集团总部。

诸葛集团总部位于一幢99层的商业大厦中,地下4层,地上95层。地下4层是停车库,地上1至20层是自营的大型商场、百货商店,21层至79层是酒店、KTV、电影院、高档餐厅等,也都是诸葛集团下属的事业。从80层开始到89层则是诸葛集团下属各分公司的办公所在地。90层至92层是诸葛风及诸葛清岚的办公用地,这三层除了中层以上干部外,一概不准进入。

最后,93层至95层共计三层,则是诸葛风及诸葛清岚的居住地,里面设有个人影院、酒吧、餐厅、健身房、KTV、露天游泳池、客房等一应俱全。吃喝玩乐,样样都有,有钱人的生活就是奢侈无比。原本诸葛风也住这的,后来年纪大了,他嫌太高,就搬到郊区的别墅去住了。

之后,又怕诸葛清岚一个人太寂寞,把蓝飞燕及另外两个女孩子也安排了进去,一则有个伴,二则也可以就近保护自己的宝贝孙女。诸葛大厦93至95这三层单独设有电梯及门禁,平时能出入此地的只有诸葛清岚爷孙及蓝飞燕等五个人,保全措施也做得相当完美,实乃居家玩乐的好地方!

诸葛清岚的红色跑车缓缓停靠在了诸葛大厦的正门口,金城双腿微夹,“火焰”小妮子四蹄已稳稳停住。但见,从诸葛大厦正大门鱼贯走出一群人来夹道欢迎,这些大多是公司的中层以上干部。

领头一人,年约二十七八,长得清秀斯文,玉树临风,此人乃诸葛集团销售总经理兼篮球队的队长——西门轩。他身高有1米87,体重77公斤,司职控球后卫。专业特点是,投篮准、出手速度快、善于抢断与投三分球。

西门轩算得上是个文武全才的人,经商头脑也不一般。用了五年时间从一名普通销售员爬升到如今的销售总经理,能力可想而知了。最重要的是,他还是诸葛风的救命恩人。有次诸葛风去外地视察分公司的经营业务,结果路遇商业对手派出的杀手追杀,幸好西门轩开车路过,救了诸葛风一条老命。

诸葛风几番了解下,听说西门轩是个弃儿,看他一表人才,又想报救命之恩,就把他带了回来,把他当孙子一般进行了载培。西门轩也是个有出息的人,不仅态度恭谨有礼,还能说会道,学习能力也突出,屡次为公司立下汗马功劳,没过几年就升到了总经理的职位。诸葛风一人住别墅嫌太无聊,还让西门轩一起同住。对他的照顾可谓无微不至了!

奇怪的是,这么个长相好、能力强的男人,却与诸葛清岚不来电。说实话,就诸葛清岚而言对西门轩还挺感冒的。明知西门轩还曾救了自己爷爷的一条命,但就是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不太喜欢这个人。也许是第六感作祟,总觉得应该与西门轩保持适当距离才对。

可这西门轩蛮不识趣的,老是借口想讨好诸葛清岚,你拒我迎,你再拒我再迎,脸皮厚得子弹也打不穿。幸好,这小子还算有礼,不曾有过激的表示,到最后诸葛清岚也听之任之,反正不理他就行了。毕竟,喜欢一个人是别人的自由,自己又无权剥夺。

起先,诸葛风也想凑合两人的,但老眼未花,一个迎一个拒,这么明显,也就把憋在喉咙的话吞了回去。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若有一方拒绝,那这段姻缘再怎么撮合也不会幸福的!强扭之瓜不甜,诸葛风是过来人,这点很清楚,所以对自己孙女的选择他是双手双脚赞同的。

且说,诸葛清岚看到西门轩满脸笑容迎了上来。纤腰一扭,玉手一把拉住刚下马的金城健壮手臂,正眼也不看西门轩,就大步流星地走进了诸葛大厦。把个未反应过来的金城搞得满头雾水,心里还直纳闷,莫非小岚岚尿急急着想上厕所?!

一旁的西门轩脸色微变,但又马上露出笑脸迎向后面车上下来的诸葛风。变脸功夫,相当一流!令一众同事及下属不由心中赞叹不已。他们都知道西门轩喜欢诸葛大小姐,奈何“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情恋落花”!

人世间的单恋、暗恋、迷恋比比皆是,只叹月老太忙,系红绳太忙,总会有所遗漏!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此时西门轩的心里估摸着,十之八九,绝大可能把金城这小子归类为“沟渠”了!唉!好无辜,好无奈啊!做人难,难做人!

诸葛清岚和金城刚走到金碧辉煌的大厅,突然发觉原本喧嚣的喏大大厅安静了下来,回头一看,这“火焰”小妮子正屁颠屁颠跟在俩人的身后。不由得“格格”地笑得花枝乱颤,看呆了一群众人。

诸葛清岚娇笑连连道:“呵呵!居然把我们的火焰小宝贝给忘记了。我真大意!蓝姐,麻烦你把火焰带到地下室车库去,好好安顿它,等下我会和城城去看它的。城城,你和火焰沟通下如何?免得它又生气不愿待在地下室中。”说完,娇俏地仰脸看着金城的俊脸。

金城微笑道:“没事的。火焰最听我话了,我让它不要乱跑就是。毕竟现在身处人多之处,乱跑对大家都不好。”说着,走到“火焰”小妮子旁摸摸它的头颅,再用自己的绝世俊容贴着“火焰”马脸一阵磨蹭。

说来也怪,经过金城的一顿安抚后,“火焰”就毫无脾气地跟着蓝飞燕去了地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