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座再普通不过的小村庄,但优美的景色却并不普通,即使是成亩的田地也令人赏心悦目,尤其在看腻了钢筋水泥组成的高楼大厦之后。
刘尉铭陪同着弥娜来到小村庄,因路况受阻,他们不得不提前下车。距离目的地还有几公里,对于那样一位大小姐来说绝对算得上挑战,更何况还是泥泞的田间小路。
几乎一路上弥娜都在碎碎念,她忿忿的抱怨着,该死的路,该死的村庄,该死的刘为民。总之一切都成了她抱怨的目标,就连刘尉铭走得稍微快了些,也会招到她的抱怨。
“难道你不知道乡村都是这样的吗?”
“谁知道会是这种连车子都开不进来的破地方!”
弥娜张口便毫不留情,搞得田间插秧的农民纷纷投去嫌恶的眼神,看来那个女孩气质虽不凡,但嘴巴却蛮刁钻的。
“如果连他住在这里你都不知情,那你和他这些年的恋爱可真算得上是莫名其妙。”
“调酒的!好好带你的路!那么多话干什么!”
刘尉铭满脸的不忿,真想把那矫情又傲慢的混蛋弥娜推进田里,叫她好好与泥土来个亲密接触。
不过答案也随之而来,按刘尉铭的理解,弥娜的这份火爆脾气任谁都是无法忍受的,即使她有多优秀,除非在她面前能万事办得顺利,否则是一定要挨骂的。
“调酒的……”弥娜叫道。
“您又有什么吩咐?”
“其实……我问过他这些事情,可他却不愿意告诉我,他知道我讨厌他那困难的家庭,所以一直很避讳谈家庭状况。我也不知道他住的地方路这么难走……”说着,她瞥了瞥脚下,鞋原本的颜色已经被泥巴所覆盖。
刘尉铭好像知道了缘故,刘为民知道他配不上弥娜,之所以选择离开,这是最合理的解释了。
“喂!调酒的!你怎么不说话?”
“啊?如果你觉得路难走的话,那就脱鞋好了,田间的软泥可比路面要好走得多,踩上去还很舒服。”
“你居然让我踩着地!我可是千金!”
“呵!千金!到头来还不是被一个穷光蛋折磨得死去活来!”刘尉铭碎碎念着。
距离目的地已不足一公里,已经依稀的可以看得到成片的村落建筑,随着而来的便是弥娜的嫌弃,她吐槽那是类人猿搭的窝棚,如果不是村子里竖起的电线杆提醒着她这里通电,恐怕她还认为这里是人类文明刚刚开化的产物。
总之,富家大小姐的话总是引得人反胃,但那都在入刘尉铭耳旁时被风吹散了,他所关注的就只有地址。
“您知道这个地址吗?他就在前面的村庄中吗?”他对田中劳碌的农民问道。
“哦!这不是我们家隔壁的小伙子吗?你看!就在这片相邻的田,他就在那里忙活呢!对了!他昨天刚刚结婚!你们要是早来一天就能喝上喜酒了呢!”老农说道。
刘尉铭一惊,“他已经结婚了?而且就在昨天?”
“是啊!昨天办的婚礼!鞭炮一路从村口放到他家门口呢!你们是他的朋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