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化拨动琴弦,两人四目相对,交换眼神。
元化的琴技,依然无话可说,琳娜虽然紧张,但这毕竟是自己熟稔的曲子,一张口原来的感觉又回来了。她重新感受到舞台带给自己的快乐,她转头看弹吉他的元化,样子还是和第一次遇见那样可爱。他拨动吉他的时候的神情,不仅自己快乐,连周围的人也能感受到快乐。
一曲完毕,又是一场欢呼雷动。元化牵起她的手答谢观众。
这是琳娜有生以来最为快乐的一次表演,因为身边的人与以往不同。
从工厂出来,两人在附近转悠,意犹未尽都没有想回去的意思。两人坐在被路灯照耀的长椅上有的没的聊天。
“今天好高兴,能带你过来玩儿,我女朋友讨厌吵吵闹闹。”
琳娜第一次听说他有女朋友,失望的神情立刻映在脸上:
“从来没听说过你有女朋友。”
“我女朋友不太喜欢唱歌、聚会什么的,她总觉得我太无聊。所以我总是一个人来来去去,终于有人陪我,太棒了!”
元化脸上的开心,由衷而发。
失落的琳娜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来,听歌吧。”
琳娜从包里掏出手机,插上耳机,她分一只耳机给元化。两个人分享耳机的感觉很奇妙,犹如两个人在分享同一道美味,所听到的和所感受的都是相同的。歌声在耳边萦绕,在寂静的夜里,格外动听。
过了许久,元化惊讶地说:
“你手机的歌,怎么都是我喜欢的?”
“哈哈哈、、、、、、哈哈哈、、、、、、”琳娜尴尬地笑,怎么会不是你喜欢的呢?你说的每一首歌,你所提及的每一个歌手,我反复地听过不知道多少次。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琳娜尴尬地替自己解围。
“下次,我带你见我女朋友,你一定会喜欢她。”
“为什么你确定,我一定就喜欢她?”
“因为我喜欢的,你都喜欢啊!”
琳娜哭笑不得,你喜欢的一切我都喜欢,唯独不能喜欢她!
元化的女朋友很可爱,长得玲珑小巧,大眼睛水汪汪的,好似一股清泉,说话透着一股孩子气。
吃饭的时候扒两三口就搁下筷子。元化像哄孩子一般让她多吃几口:
“你整天就闷在屋子里,不爱动,又不爱吃饭,瘦的跟豆芽一眼,脑袋越来越大,身子越来越细。以后出去一阵风就把你吹跑了。”
“吹跑了就吹跑了,反正你嫌弃我。”
“我哪敢嫌弃你,天天想怎么哄你都来不及。”
琳娜听着心里有百般难受。“元化说你和去音乐小剧场了,还去交大附近听演唱会了?”
看来元化对女朋友没有任何隐瞒。“啊、、、、、、”琳娜心里想怎么才可以让她不误会,“那天凑巧碰到。”
“他就爱鼓捣那些东西,我也不太明白,整天在家里敲敲打打也没鼓捣出什么东西。”
“我怎么没鼓捣出来,给你写了那么多歌,你就没认真听过。”
“我哪里没认真听,耳朵都快听怀孕了。”
她嘴上虽然说不屑,但脸上的笑容无限幸福。
琳娜想象元化给他弹吉他的情景,心酸就止不住往上涌。
“琳娜,你什么时候带上你男朋友,我们一起聚一聚。”她转头看着元化眨巴眼睛,“你说好不好!”
“别人还没男朋友!”
“好啊,下次有机会一起聚一聚,大家都认识一下。”琳娜佯装的笑容无懈可击。
“你什么时候有男朋友,我都不知道欸。”
“最近,最近才有的,一时没告诉你。”琳娜说话结结巴巴。
吃完饭,三人在路口分手。琳娜目送他们远去才掉转头离开。元化牵着他女朋友的手无限温柔地摸她的头发。
他一定一定很爱她吧,琳娜踢开脚边的石头,无奈地笑起来。她的心情很复杂,求而不得,反而惹得自己有更多烦恼。
元化生日前一天琳娜把写的一首歌发给他:
“这是大学时候写得歌,太幼稚了。有时间帮我编曲。”
“《重逢和再见》?歌词有点奇怪,重逢和再见是好朋友,既有重逢一天,就会有再见的一天。谁先说了再见,并不是不爱,而是期待会有更好的重逢、、、、、、”元化笑着说,“歌词奇怪。”
“你不要管歌词,重新帮我编曲就好,很急。”
“干嘛,要去参加选秀比赛吗?都一把年纪了。”
“你不要管啦。”
琳娜左催右催逼着元化在五天之内把完全编曲。
“哎呦,你都快把我逼疯了。我白天上班,晚上编曲,改来改去就只能这样。”
“那你快唱给我听!”
元化拿着乐谱:“现在?”
琳娜点点头。
元化拿着乐谱做到高凳上,抱起吉他,拨动琴弦。眼前的场景跟当初认识他时一模一样,琳娜拿着手机录下元化弹吉他唱歌的样子。这是算是他第一次给自己写歌、唱歌,也是最后一次。
太爱一个人,是没有办法安安静静的守在他身边做他的朋友。爱一个人,多看他一样都想要得到他,无法割舍。既然无法成全自己的爱情,就只能完全放弃。
琳娜走了,彻底从元化的生活中消失。但她手机里循环播放的都是他喜欢的歌。
再也无法提及的人,却一直萦绕在胸口。我爱上了你喜欢的歌,爱上你喜欢的食物,爱上你喜欢的电影,唯独不能爱上你,相见不如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