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纪凌尘丝毫不掩的欣喜,林语之愈加感到厌恶和心痛。
“走吧。”林语之勉强挤出一个笑容。
纪凌尘随手拉开副驾的车门,而林语之却自己拉开车门坐到了后排。他忽然注意到林语之手上那枚戒指不见了,讪笑了一下,没说什么。
一路上两人没有任何对话,气氛就像冬日初雪来临的前夜,车子大约开了40分钟才到达泰华明珠酒店。
一下车,酒店负责泊车的服务生已主动迎上来,过于程序化与格式化的笑容和问候。
沪上数一数二的五星级,当然周到,是一种妥帖、陌生而等级分明的周到。
林语之不大喜欢这种地方,更不喜欢应酬,只在此采访过几位名人,算上这次也最多不超过五次。
站在大厅里,头顶上高高悬着的硕大的水晶灯,金光灿灿,耀得人眼睛生疼,那么直白的华贵、张扬和俗气,但它非常适合这里,也适合这种用金钱来定义的圈层。
随着服务生到达预定好的房间,前脚刚坐下,后脚客人就到了,真够准时,一分钟都不差。
“陆总!欢迎,欢迎!”纪凌尘唰地从沙发的座位上站起来,热烈地迎上去,与陆远铮握手的神情,就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
眼前这个轮廓俊朗、眉眼沉稳,穿着灰色巴宝莉衬衫的男人,完全不是当年的模样了。
林语之已有好几年没见过陆远铮了,如果不是纪凌尘反应迅速,她可能还要辨识一下才认得出。
陆远铮有一双很漂亮的眼睛,微微泛着褐色,有点像中欧混血。
“感谢陆总赏光,感激涕零。”纪凌尘的确是欣喜万分的。
“哪里,我跟你还有语之都是大学同学,老同学聚一下,不用这么客气。”
陆远峥颇有深意地看了一眼纪凌尘,自然是知道纪凌尘一上来就把自己搞得姿态这么卑微,不过是为了投资的事情,他忽然莫名地为林语之心酸了几秒。
林语之站在一旁,看着跟前的纪凌尘,觉得十分陌生与遥远,这哪里还是当初那个一开口就是王尔德、莎士比亚的纪凌尘。
大多数人如此。
因此,怎能怪他成了“大多数”?男人总归是更看重事业,宁愿相信这不是他真实一面。然而,这样的纪凌尘已经真实存在了很久。
或许,也是在这一刻,陆远峥忽而有了一点儿觉察,或者说是疑问。
林语之心性高洁,她会爱上纪凌尘这种类型男人?
陆远峥总觉得自己懂她。
他还记得上大学那会儿,有一次十几个同学一起聚会,玩真心话大冒险,他有意问了林语之一个问题:你喜欢什么样的男生?而林语之的回答是:我喜欢像深海一样的男生。
那时,林语之的微信头像是一张漫画图片:一头鲸鱼沉入深海。
十年了过去了,至今没有更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