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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先生,买束花送给妻子吧。没结婚啊,那买束花送给母亲吧。什么,孤儿啊,那买束花送给我吧。”

路人见薛微澜长相漂亮,没因薛微澜的冒犯而生气,反而笑着买光了花篮里的花,送给了薛微澜。

薛微澜看着手上的鸢尾花,惊喜的说:“我仿佛找到了一条发家致富的道路。”

一花十卖,不发才怪。

薛微澜把鸢尾花重新放进了花篮,拦住下一位路人,笑着开口,“这位小姐,一看您就人美心善,买束花送给我吧……”

没等薛微澜说完,宗千亦就把薛微澜给拽走了,“你还能再不要脸点吗?”

薛微澜任由宗千亦拽着,故作娇弱的咬了一下嘴唇,用指责渣女的语气,委屈的说:“宿主,你明知道我能。我能不要脸到什么程度,宿主不是最清楚吗。”

“你够了,一分钟不演能憋死你是吧?”宗千亦刚想瞪薛微澜一眼,余光却瞄到了街边食品店橱窗里摆着的火腿。

宗千亦不受控制的停下了脚步,松开了手,快步走到橱窗前,双手扶着玻璃,目光渴望的看着那个火腿,不自觉的咽了一下口水。

薛微澜跟了过去,疑惑的说:“你怎么了?”

宗千亦把脸也贴在了橱窗上,焦急的说:“我想吃,特别想吃。”

“咱们不是在霸总世界刚吃完早饭过来的吗?你怎么又饿了?”薛微澜虽然疑惑,可是看宗千亦一副饿极了的样子,便拍了一下宗千亦的肩膀,说:“我正好刚才卖花赚了一个铜币,不就是个火腿嘛,我请你吃。不过一个铜币,买不了一整根火腿。我去问问店主,看能不能买半根。”

宗千亦转过身,严肃的说:“不是我想吃,是原主想吃。”

薛微澜,“原主的执念?”

宗千亦点头,“看来原主是肉类食物的狂热爱好者,我刚才看到火腿时的感觉,跟在广场上看到那个大白鹅雕塑的感觉是一样的。”

薛微澜说:“怪不得你会用肥美来形容那个大白鹅雕塑呢,肯定是由大白鹅联想到了烧鹅腿。”

橱窗里的火腿,在宗千亦眼中,散发着极致的魅力。

宗千亦咬了一下牙,用极大的毅力往前迈了几步,“走吧,我怕我进了食品店以后,就不愿意再出来了。”

“也行,我们先去找假千金,等跟假千金见了面,我再买火腿给你吃。”薛微澜说:“火腿该吃还是得吃,原主的执念不能长时间压抑,压抑的久了,会对你的行为造成影响。”

米切尔森是镇上有名的富商,人人都认识他。

宗千亦只问了两个人,就问到了假千金家的具体位置。

原主回镇子之前,曾给她的亲生父亲米切尔森写过一封信,信上介绍了她的情况,并说明了她将于今日回来,并提出想在镇上住一段时间,静下心来准备魔法学院的入学考试。

宗千亦刚转过街角,就看到了站在大门口的米切尔森和他的夫人迪丽雅。

迪丽雅的怀中,抱着一个白白胖胖的宠物猪,宠物猪被养的很干净,身上还喷了香水。

宗千亦刚走近,就闻到了宠物猪身上的玫瑰花香。

宗千亦看着宠物猪,狂咽口水。

好久没吃烤猪排了,好想吃啊。

米切尔森激动的迎了上来,握住宗千亦的手,声音颤抖的说:“我亲爱的女儿!你总算回来了,收到信以后,我一直日夜期盼着你的归来,就像植物期待阳光,像鱼儿渴望大海一样。万能的神灵!您终于听到了我的祈祷,将遗失多年的珍珠送还到了我的手中。”

宗千亦嘴角一抽。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译制腔吗?

米切尔森是个高大英俊的绅士,宗千亦打量了米切尔森一眼,学着米切尔森的语气说道:“我亲爱的父亲!您的热情让我如此感动,感谢万能的神灵!让我回到了您的身边。”

迪丽雅没说话,她将怀中的宠物猪小心翼翼的送到了米切尔森的怀中后,走到宗千亦面前,红着眼眶,给了宗千亦一个拥抱。

这个家庭,对原主是接纳且疼惜的。

拥抱过后,宗千亦的目光不受控制的又转回到了宠物猪身上,她抿了抿嘴唇,目光跟头饿久了的狼一样,“父亲,母亲,这头宠物猪被你们养的可真好啊。”

宠物猪不仅长得白净,穿的也精致。

粉丝的小裙子,粉丝的发箍,四只蹄子上,还穿了四只粉丝的公主鞋。

薛微澜站在后边,警惕的看着宗千亦。她真怕宗千亦在原主的执念下,会一时冲动把宠物猪给做成烤乳猪。

迪丽雅连忙说:“你看,一高兴都忘了介绍了,这不是宠物猪,这是你的妹妹,伊莎蓓尔。我的祖上有兽人的血统,伊莎蓓尔出生时,我没以为是抱错了,只以为是血统的传承,所以才没有发现抱错的事实。”

米切尔森温柔的拍了拍伊莎蓓尔的头,“来,叫姐姐。”

兽人发育缓慢,说话也晚,伊莎蓓尔发不出姐姐的音,不过她还是努力的“哼哼”了两声。这一哼不要紧,直接把宗千亦的口水给哼出来了。

宗千亦,“……”

对不起,妹妹,姐姐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炸猪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