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秦伦还在卡门的尸体上感觉到了一丝熟悉。他本能地感觉到那个神秘凶手在卡门胸口开个大洞,并且取走了一部分内脏,并不单纯是毫无理智的疯狂行为,而是带有强烈的目的性。
如同是一种象征,一种隐喻,就好像希尔食用受害者的身体部位,格兰特用受害者的皮肤做面具,乔伊将受害者变成骷髅天使一样。
他们都是受到了某种潜意识驱使,才会做出这种常人匪夷所思的病态行为。作为一个心理学大师和自身人格的一部分,他很清楚乔伊口中所谓的艺术行为,其实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情感处理过程。
“既然那股神秘力量具备了标的性,那么久说明它跟死神游戏不同,它应该拥有容器”秦伦眼中闪过一道精光,“换而言之,它是一种智慧生命,如果存在于眼前这个小镇,那么它就有可能是一个人类?!”
“有意思!”秦伦的右手食指敲了敲太阳穴,他觉得原本因为唐纳德团队的低挑战性,已经低落下去的情绪重新亢奋了起来,心中充满了跃跃欲试的冲动。
他的目光微微闪烁,推测起那个凶手的大致身份。他之前袭击的那个旅人虽然不是小镇上的镇民,但也审问到了这个叫做蒙特镇的一些情况。
秦伦带有毁灭倾向的主人格苏醒之后,他虽然还有缜密的思维和严谨的逻辑推理能力,但已经跟以前不同了,这一点包括希尔等人在内,目前都尚未察觉。
以前的秦伦就算没有原则和底线,毕竟是以生存为目的,做出来的行动计划总会带有明确的目的和利益性。可现在的秦伦虽然有这个能力,但是却不会再制定什么计划。
他没有明确的生存目标,只是单纯地追寻新奇和刺激,甚至不惜生命。因为没有目标,所以就无需计划,想到什么就做什么,更像是一头拥有绝伦智慧的野兽。
认真来说,现在这个秦伦的主人格在性格方面,比以前的秦伦缺陷更大,更加偏执和无法理喻。这让他的行为更加危险和不可预测,但相对更加直接,没有了以前那种犹如蜘蛛网一样严谨和细致的谋划。
如果希尔等人只是以击杀他为目标,那么现在这个秦伦的主人格比以前那个好对付多了!
“取走人体内脏的行为,在普通人眼里显得暴虐而残忍,但实际上这种行为在凶手深层次的意识当中,并不能带来病态的快乐。因为施虐过程太麻烦,受害者死得太快,同时有太多可以代替的手段。”
秦伦嘴角露出一丝冷笑,“何况只为了施虐的话,卡门的尸体又显得太完整了。因此,可以大致上可以判断出凶手在施虐时的心理,他完全漠视了受害人的反应,取走其内脏就好像在路边的快餐车买了一份热狗”
卡门的尸体被发现时,不仅胸口被破开了一个大洞,而且还被干净利落得斩首。凶手没有从受害者的痛苦中享受乐趣,否则就不用介错。
这样一来就说明凶手只是单纯地需要,它需要卡门失去的那部分内脏,那才是它真正的目标。于是问题就来了,凶手需要人类的内脏做什么呢?如果它是这个小镇里的人,它有没有在小镇当中杀过人?
换个人来思考这些问题,肯定会头疼欲裂,可思考的人变成了另外的杀人魔,那就毫无难度了!
在秦伦认知当中,凶手取走受害者的内脏一般不会脱离三种目的,第一种是食用,第二种是当纪念品,最后一种是仪式。
第一种可能很快就被排除,食人这种行为很容易形成习惯,作案次数也会相当频繁。一旦凶手有这种恶习,面前这个小镇便是首当其冲的狩猎场,小镇不会再有这种平静的气氛。
第二种目的的作案频率不会那么高,加上移民小镇的流动人口,说不定不会惊动大多数普通人。
可是秦伦还是排除了这个可能,人类的内脏很难保存,需要大量防腐剂或者冰块。以眼前这个小镇所在的历史年代和季节,无论使用哪种手段都很容易受人怀疑。充当纪念品的话,似乎用受害者的骨骼和随身物品更好。
这样一排除,他感觉凶手取走受害者内脏的目的,应该是想要进行某种仪式。类似血祭的邪教仪式不会频率太高,内脏也不用保存太久,最符合目前的情况。
“以进行某种古怪仪式为前提,凶手显然不会满足于那一点点不到两千克的人体内脏,他肯定还会继续作案”秦伦眼中闪过一道冷光,“另外,在仪式进行之前,他还需要一个隐蔽而宽敞的私人场所,甚至包括几个同犯?!”
秦伦想到这里,只是一皱眉便站起身朝小镇走去。以他获得的情报,推测到这里已经是极限,想得到更多细节就必须进镇。
因此,他改主意了!他对那个杀死卡门的凶手或者说神秘力量很有兴趣,即便为此遭遇希尔或者唐纳德团队也在所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