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个可能性,当时因为这个事情,触动了很多的警力,也有不少民间的人协助想要查清楚什么情况,但是最终都没有什么头绪,这个案件也就成了悬案了。”
大春飘过脑袋,悄声说:“会不会那辆车撞到了怪脸,导致的这场车祸?”
刘姐以为大春在对她说话,问道:“什么?”
我忙说:“没......没什么,”刘姐既然不相信鬼魂一说,也没有必要说出我们的推测了。我问道:“那刘姐,既然这个设计师十年前就死了,那为什么楼盘设计师那里有这个名字,难道是同名同姓?”
刘姐摇摇头:“设计师虽然死了,人们在整理他的遗物的时候,发现了一本他在世的时候的手稿,里面主要讲述了一种新颖的设计方案,后来被建造这两栋建筑的建筑商看中,运用在了面,人们为了纪念他,就把他的名字登在了面。”
刘姐一语惊人,我不可思议地说:“已经去世的设计师的建筑手稿即便再好,也会产生诸多问题。建筑商难道就没钱聘请一个吗,非要这样?”设计师的手稿都是有版权的,在世的还好,花钱买就是了,等于买断,但是过世的设计师的手稿属于遗物,你向谁去买断?给他烧纸吗?
这遗物问题就多了,不要以为遗物就不花钱了,这里面的坑可能更大。过世的人难保有个亲戚家人吧?他的遗物他们是有继承权的,如果建筑按照手稿建造了,开弓没有回头箭,他们声称有版权,开多少钱就只能任凭他们说了,不可能刚造到一半的地基整个砸掉重建吧?
即便这些亲戚在建造前就出来,那也难保后期冒出个张三李四出来——谁知道设计师有多少继承人呢?这些继承人里有多少是真,有多少是假,即便能分辨清楚,都是一个极其耗费精力的事情,所以为什么要纠结这个方案呢?优秀的设计师这么多,换一个,一劳永逸,难道不香吗?
所以说这就是一个坑,一个后患无穷的坑。只要在最初得到了设计师的本人全权转让,才能最好地解决问题,在这个办法,在设计师去世的那一刻,就注定失去了。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社会有很多优秀的设计方案,甚至直接挂在了网成为“公共资源”,看似简单易得,但实际更多的成为学习案例,鲜少有直接把它们沿用到实际的。我很奇怪,这个建筑商是脑子秀逗了还是图省事,这种连我局外人都知道的坑,居然不闪不避地踩去。
刘姐叹了口气:“因为没有设计师肯接这块地,建筑商只能选择这个十年前的方案了。”
“为什么?”我隐隐间意识到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