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表上的时针已经过了十点钟方向,贺习之见白云对于他提出,去看星星赏月亮这个提议兴致缺缺,心中不免有些失落。 他还记得三万年前,他家小毛团子最喜欢喊他晚上一起躺在山顶上看那漫天的星辰。 也是,三万年过去了,她有些喜好变了也正常。 白云却觉得自己身边这男人长得的确是好看,就是可惜脑子似乎不太好使。 先不说这深更半夜的出去,存粹是给蚊子提供新鲜食物,就是这天上拢共也只剩下七颗星星,在为迷路的旅人作指引,没什么好看的。还不如回去躲在凉爽的空调间里追剧,多么的惬意啊。 何必跟自己过不去呢。 待到贺习之依依不舍地把白云送回了屋子,他也回到自己的屋内,看见散落满地的物品,还有正在一边津津有味研究着,他旅行箱中藏着的两本宝典的长毛。 贺习之见到此景,也顾不得其他的东西,急忙冲上前去把长毛这家伙拎开。他有些头疼的搓着额角,思索着该如何把这兔子人道毁灭,他家小毛团子才不会生气。 长毛也没想到贺习之回来的这么快,让它措手不及。 其实,原来它也没打算乱看贺习之的私人物品。只是它在打游戏的时候,一个不小心把行李箱给撞到了,它哪知道贺习之看上去挺有钱,买的东西则那么这么不耐用,就这么轻轻地一碰便开了,箱子内的物品四散一地。 它本想把东西都给他收拾回去,然后假装没有任何事发生,却有两本书名特别的书吸引了它的目光。 一个本写着《正确追女人的九十九种方法》还有一本是《女孩子的心理在想什么?》,这两本书一看就知道贺习之经常翻看,书页里密密麻麻的标注了许多备注。 长毛实在是想不到,这个外表高冷,似是高岭之花的男人,日常看的居然是这种书! 就在它仔细翻看书上的那些备注时,这一幕恰巧被回来的贺习之看到。长毛突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它在贺习之的眼神中感觉到了,他想把它人道毁灭的冲动。 在长毛漫长的兔生中,虽然会遇到些许小小的危险,但是在此刻它终于感受到,以前的经历都是为了今日,考验它演技的时刻到了! 作为一只普通的宠物兔,最重要的一点是什么? 是对胡萝卜的疯狂迷恋?不是。 那是不停地卖萌刷脸,还是傻乎乎地只知道吃了睡,睡了吃?都不是。 是眼神。 是作为一只懵懂无知的小兔子那无辜的眼神。 长毛做了一个深呼吸,让自己的心情缓和下来,以求紧张地贴在皮肤上的兔毛,都蓬起来。它知道蓬松柔软的毛发,能为它的颜值加分,又把耳朵塌拢下来,两只小爪子乖巧地放在前面,像是在求温暖求抱抱的样子。 如果是女孩子看到它这样子,早就被萌的一脸血了,可惜它现在的卖萌对象没挑对,是心里觉得这世上只有他家小毛团子最可爱的贺习之。 当看到贺习之并没有被它的演技所打动时,长毛便又迅速地做了另一个决定。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贺习之见这家伙先是对着他做一些奇怪地表情,见他不为所动,现在直接就想逃跑。 可是他哪会那么容易让它得逞。 贺习之仗着身高的优势,三步并做两步的走到门边,然后把长毛唯一的希望之门“咔哒”一声锁上了。 这一声锁门的声音似乎切断了长毛所有的幻想。 它眼泪汪汪地仰头望着面前这个长的人面兽心的男人,他这是丧心病狂地连兔子都不放过了吗。 虽然从进来到锁门,只有短短的一分钟,但是贺习之已经思索了一遍,想要把长毛毁尸灭迹是不现实的,让它开不了口自己现在也做不到,那么唯一的出路就是让这家伙主动闭嘴。 贺习之蹲下身,带着威胁的语气问,“你都发现了什么呀。” 长毛习惯性的摇摇头,突然愣住了,暗自懊恼,那些傻兔子不该听得懂人话呀,这真是疏忽大意了。 “你刚在书上看到了什么?我们来做个交易怎么样。你今天把看到的东西保密,我就给你买好吃的。”贺习之诱惑道。 我是看上去那么缺钱的兔子吗,是那么肤浅的兔子吗。 这家伙想要贿赂兔子,却一点诚意都没有,长毛有些不屑地想。 看到面前这家伙不为所动地小眼神,贺习之也就猜到家伙在小毛团子那里的待遇极好。 就在贺习之一愁莫展时,一个陌生的手机音乐响起。他寻声望去,那声音是从眼前这家伙的小包里发出来的。 长毛误以为贺习之也想要窥探它的隐私作为报复,慌忙地奔过去把手机抢入怀中,谁知一个没拿稳,手机滑落在了地上,恰好被贺习之瞧见了闪烁出来的最新消息。 轻舞飞扬:【亲爱的,在做什么呢?】 贺习之突然想到了什么,笑了起来。像是一只千年的老狐狸,不怀好意:“你说,你的小女朋友知道她心心念念的男朋友是只兔子,会怎么样?” “你不能这样对兔子!”长毛一急之下就喊出了声。 贺习之假装惊讶道:“呀,你居然会说话!” 长毛慌忙地用爪子捂住嘴,试图再挽救一下。它摇着小脑袋,可怜巴巴地望着贺习之,似是再说,我不是坏兔子,求你不要吃了我。 看着它煞是可怜地模样,贺习之也不再逗弄它,只说道:“你不要害怕,我不把你的事情告诉别人,包括你那小女朋友。首先你也得保证不把我的事情说出去,特别是不能告诉白云,知道吗?” 其实,本来长毛是不知道这家伙想要攻略的对象是谁,可是贺习之这么一说,它就明白了,有些惊讶的问:“你这是想要追白云那家伙?你看上她什么了?”白云美则美矣,可惜是朵带着剧毒的花。 长毛有些佩服面前这个不畏艰险死亡地男人,这乃是真勇士也。 “她的好,你这种肤浅的兔子是不会懂得。”贺习之得意的说。 长毛在想,面前这家伙知道白云的真实年纪后,就不知道还能不能继续这么喜欢白云了。毕竟白云和贺习之,妥妥的祖宗辈和孙子辈来着。不过这些可不是它要需要考虑的问题。 翌日清晨,张十四和周平吃完早餐,就直接去找白云。 一进屋内就见她的桌上摆满了各种高级的食物,比如一听名字就很贵实际上更贵,传说中的黑松露鱼子酱,上面还洒了一层淡淡的金箔。周平有些奇怪:“这边的服务待遇难道也要看脸?为什么你这边的早餐比我们的好多了?” 他这么一说,白云心里也有数了,估计是昨晚那个钱璟让人特意另外送来的。 不过她还是心安理得的吃起来,总觉得那个钱璟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今天我们去赏樱花,把长毛也带上吧。”白云建议道。 昨天泡温泉地方不让携带宠物,结果长毛一只兔子独自待在屋里呆了半日,颇有些对不住它。今天再不带那家伙出去玩,估计长毛至少要和她绝交一个月。 三人还没收拾妥当,贺习之就抱着长毛过来了,他一进屋,就看见桌上那一桌子与他们完全不同级别的早餐,眼神变了变。 贺习之心里暗自腹诽,昨晚那家伙真是阴魂不散。不过他没有傻乎乎地表露出来,只是对着白云柔声说:“今天你想去哪儿玩?樱花山的风景还不错,听服务员说,这里湖心小筑那边定时有表演可以看。你要是都没兴趣,钓鱼也是不错的选择。” 白云点头,说:“我想去樱花山逛逛。” 这一带虽是山林较多的地区,但是白云她们现在正在爬的这座樱花山并不是很高,也只比小土坡强上一些。听这里的工作人员介绍,这座山原本是座荒山,后来钱璟在这里开发山庄项目后,为了凸显特色,在这里开始种樱花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原本只有三月开花五月凋零的樱花,却能在这里开至秋至以后。 后来,这里也因为樱花出现了一些各色各样的传说。 其中广为流传的是,古时候这里有一个樵夫的女儿,在山间无意救了一位受伤落难的贵族公子。一个是有着救命之恩,另一个是难得见到的翩翩佳公子。一来而去俩人便有了感情,俩人拜堂成了亲。那位公子伤好后家中有急事需要离开,说事情办完后,会来接那姑娘回去。 谁知道那可怜的姑娘等了一年多,男人都没有消息。后来她自己去寻找的路上才知道,男人其实几个月后就返程来接她回去,谁知在路上,路遇抢匪被害死。那个姑娘也受不了打击,在一个小山坡上找了棵树吊死了。 那姑娘的魂魄就化为了一棵樱花树,传说只要是女孩子在樱花树下虔诚地许愿,就能永远的和她们喜欢的人在一起。 白云听完后,觉得这真是一个特别俗套,槽多无口的故事。 先不说那樵夫的女儿,日日做着体力活风吹雨淋的,原本长得再精致漂亮,估计也难和那些深闺里教养的美娇娥比。 其次,那公子的家人都不在身边,无媒无聘也不算是娶正妻。 再者说,那男的家人,真能忍受自己儿子娶一个来历不明的,山野樵夫的女儿吗? 最后,男人死亡的消息究竟是谁告诉她的?古时候通信不便,哪有那么多恰巧。总不能是那杀了男人的抢匪说的吧。 很明显,这就是一个不知道从哪里胡诌出来的故事。可能是为了使这里更加有神秘感吧。 几人俱都没有把这个夸张地传说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