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 条件(1 / 2)捡个偶像当女友首页

楼梯口处,千鹤就这么和那个男子对视着,而因为自身有些特殊的原因,千鹤并不能这么一走了之。

“你到底想怎么样?”

终于,忍受不住对方的沉默,千鹤主动问了出来。

“没什么,”

将手里已经抽完了的烟头扔到地上,再习惯性地踩了几脚。

“只是有点好奇,一个没有身份,没有钱财的人,是怎么在这里活下来的。”

“我活不活下来,关你什么事。”

比起对方那不紧不慢的声音,千鹤则表现地有些急躁。

“你别急嘛,我就是好奇而已,”

这时,男子从口袋里拿出手机,开始在上面翻找着,手指快速略过一次次屏幕,眼睛也跟着手指的频率一左一右地,不知道在准备翻一些什么东西。

“哦,找到了,”终于,在翻了将近两分钟后,男子脸上终于是露出了笑容,

“就是这个,寻人启事。”

边说着,男子还将手机屏幕拿出去,对着千鹤。

千鹤虽然非常讨厌这个家伙,但是还是不得不看一下上面的内容。

“这是……我的寻人启事?”

“没错,”看着千鹤那惊讶的反应,男子很是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是两周前挂在C市告示牌上的,我们老大……”

说到这里,男子却像是想起了什么让自己讨厌的事情,脸上露出厌恶的表情,往地上吐了口口水,随后才继续说着。

“我发现的寻人启事,本来只是想找到你后,将你交给那个叫天蓝事务所的。”

“你……”

“呵呵,你这么一个小妞,倒是挺值钱。不过看上去也倒是挺漂亮,也值这个价。”

“所以,你是准备把我抓回去,然后领奖励金?”

“不,那是我之前的想法,现在我改变主意了。”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我一直都是想到什么就做什么喽。”

“你……”

“别激动,小姑娘。”轻轻地抬了抬手,示意千鹤消消气。

“本来呢,找了你那么久,还以为你要么是离开了C市,要么是在街上流浪着,不过,现在看你的打扮,还过得挺滋润的。”

“要你管。”

“我猜,估计是牺牲了自己,让别人收留你的吧?”

“你,”

听到对方男子这露骨的说法,千鹤已经是有些怒气,

“我可不是你说的那种人,”

“是吗?难道你们偶像不就是这样的?通过牺牲自己年轻漂亮的容貌来换取自己想要的利益?”

“简直不可理喻。”

用愤怒的眼神盯着那男子,“如果你就是想问这一些,那么就请离开,我还要去上班。”

“就是楼下的那个餐馆?”

“你……,”千鹤再次被惊讶到,这么听着,自己似乎已经被他监视了许久。

“一直在监视我?”

“监视?呵,”男子轻蔑一笑,

“我可没那么多时间陪一个小姑娘玩。只不过是刚好路过看到的你,想着都找了你这么久,就这么放过你有些不爽而已。”

“那你到底想怎么样?”

“那个年过五十的老板娘,应该不知道你的身世吧?”

“……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