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二章 劳动合同?(1 / 2)在剧本杀中为神明打工首页

余乐好像做了一个梦,他随梦里的人笑,随梦里的人哭,随梦里的人愤怒,杀了不少无辜的生命,最后和梦里的人一起自责地死去。

在梦里余乐也曾想过,在这里,到底谁是失去眼睛的人?

是高度近视的陈四汉?是被挖掉眼睛后死去对眼睛有着变态追求的欺凌者?还是所有旁观却漠视或推波助澜的“观众”?

可能,这三者只要有一个人拥有眼睛,就不会酿成今日的惨剧。

余乐从这漫长的梦中醒来,大汗淋漓,睁眼看见了熟悉的天花板,发现自己躺在家里床上。

我是怎么回到家里的?

就在这时,白雪薇从外面推门过来,看见余乐醒了,便开口道:

“老哥,早上你怎么躺在我们学校门口啊,今天上午门卫准备开门时看见你躺在门口吓了一跳,最后还是警察通知我去医院接人的。”

余乐一听到这,急了:

“去医院接我?医院问你要了多少钱,我可什么事没有啊,你别被人讹住了。”

这话把白雪薇气笑了:

“您就是现代版的葛朗台?自己昏迷过去了醒来第一件事不是关心自己的身体,而是怕别人担心你那两个臭钱。你看看你从头到脚哪个地方能跟有钱沾上半点关系的。”

余乐听到妹妹的挖苦,摆了摆手:

“废话,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知道。”

余乐突然好像想到了什么,便问道:

“薇薇,你们学校现在有什么不一样吗?”

白雪薇转了转眼珠,说道:

“我今天去医院接你去了,压根没有上学。”

“不过我听放学的同学说,五楼男厕的那幅画和后面的童谣全都消失了,现在我同学还问我,你是不是茅山道士下山,昨晚为我们学校斩妖除魔去了。”

白雪薇意味深长地看着余乐,余乐慌忙摇头道:

“怎么可能,封建迷信坚决不可信,这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什么茅山道士什么厉鬼伤人这种事。”

就在这时,余乐兜里放着的十字架突然从身上掉下来,搞得气氛突然尴尬。

白雪薇阴恻恻地开口道:

“好吧,你不是茅山道士,你是猎魔人好了吧。”

余乐百口莫辩,只得尴尬地笑笑。

“好了,你在床上好好静养,现在大中午了,我去做饭。”

余乐叫住即将出去的白雪薇,从兜里掏出这两天店里挣得两百块钱。

“拿这些钱,做点好的。”

白雪薇出去做饭后,余乐坐在床上发呆。

那场梦,经历陈四汉的一生,余乐现在算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与陈四汉感同身受的人,审视陈四汉的一生,比小说还荒诞,但有一个让余乐至今不解的问题。

到底是谁在那个时候,递给了陈四汉一把刀?而且陈四汉多次感到自己的情绪受人调动,这又是否属实?

莫不是借刀杀人?

余乐想破头脑也没想出一个所以然来,只能打开手机,发现“金手指”APP,有推送的消息。

“恭喜你,已获得负责人的认可,请自行寻找对应的负责人,签订劳动合同(如果24小时内未到负责人处报到,则视为放弃签订,系统将自动脱离,并收回获得的奖励)”

负责人?劳动合同?什么鬼?

余乐摸了摸脑袋,好像不去找负责人后果很严重的样子。

那么谁是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