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238.记者爱莎(2.0)(1 / 2)赟希梦首页

一九零四年秋季,纽约。

阔别多年再次来到这座城市,爱莎有一种恍如隔世的错觉。

对于这座城市的所有记忆就都跑了出来,一幕幕的让她对号入座,原来它们还没有变化,至少还是她想象中的样子,这让她觉得好笑。

跟随着人群往码头上走,身边有说各种语言的人。

爱莎觉得神奇,这样一个极具包容性的大都市,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犯罪率?到底是城市发展得太过迅速?还是人们的容忍性已经变差?她作为一名记者,对这个问题一直都很兴趣。

但凡是这样的城市,难免会有许多“阴暗”的角落不易被人察觉,纽约如此,伦敦亦是如此。

在来纽约之前,爱莎已经联系好了每日邮报的纽约站同事,她这次来的目的其实并不明确,如果非要给自己找一个借口,那只能说她想换一个工作环境,刚巧纽约有这样一个机会。

还记得四年前匆忙离开的情景,甚至都没来得及跟任何人告别。

一边想着心思一边往码头上走,远远地就见一位男士举着一块牌子,上面写得正是她的名字,径自朝那人走去,自我介绍道:“你好,我是爱莎薇恩,英国每日邮报的记者。”

对方也自我介绍:“我是道恩,纽约站的记者,收到你的消息,预计你会今天到纽约,看来我的预计没有错。”这人带着一口利物浦口音,一副沾沾自喜的样子不禁把爱莎逗乐。

“你是利物浦人?”爱莎笑着问。

道恩惊讶:“这也能听出来?你不是加拿大人吗?”

“我在英国生活过很多年,如果不是刻意去听,你会听出我是哪里的人吗?”爱莎反问。

道恩连连哈哈大笑“很高兴你能来纽约。”

爱莎对这个道恩颇有好感,于是伸手同他交掌“认识你我也很高兴。”

自此,爱莎正式开启了自己在美国的生活,这一次她也不知道要待到什么时候?也许是长久,也许是一时,不过,都不重要。

每日邮报的驻站就在曼哈顿中心区域的五十九街上,紧靠中央公园,英国决策人为了标榜自己是个跟进时代步伐的人,于是决定把纽约站设在这里,一是因为曼哈顿的繁华,二是想让美国人看看我们英国人的明智,这似乎有些挂上旗帜招摇过市的滑稽感。

至少爱莎是这么觉得,所有的报刊杂志社都喜欢把热闹的地方当成自己的据点,是为了更快从群众中获取信息,也是为了“扎堆”成型。纽约近几年建起了高楼,纽约站搭上了这些高楼大厦的头等舱,可以俯瞰这个城市的所有繁华和不堪。

当道恩带着她走进报社那一刻开始,她突然觉得这一趟的纽约之行一定会非常有意思。

……

就在靠近五十九街纽约站的另一栋大楼里。

彼得和霍斯特正巧从大楼里走出来,两人朝着中央公园的方向而去,一路上两人的谈话声就没有断过,彼得似语重心长道:“霍斯特,你真的不考虑了?”

霍斯特转头看一眼彼得,不缓不急地回答:“还需要再考虑什么?”

“考虑要不要跟我一起去?”彼得接话。

霍斯特一副不以为意的神情说:“这么多年我们一直形影不离,其实我也需要自己的时间,这么总在一起也不是办法啊,彼得,你如果想要再去远东,可以不用先想到我。”

彼得一听,有些讪讪“就是这么多年我们一直在一起工作,如果真的自己一个离开,我肯定会很想念的,谁叫我们是好朋友。”

霍斯特瞬时停下了脚步,一副看不出虚实的面孔,紧盯着彼得,随即道:“彼得,我们是好朋友没错,可是我这个好朋友并没有帮助你找到杀害你父母的凶手。”

事件已经过去了将近四年,彼得父母的死亡真相依然没有结果,为此,彼得消沉了很久,再也没有回过奥尔巴尼,甫一听霍斯特自责,彼得才反应过来“霍斯特,这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为什么还一直自责?我们毕竟不是警察,你和子洵的同学也已经帮了很多忙了。”

“可这还不够。”霍斯特丧气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