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8章 辩理(2 / 2)警长肖然首页

肖然的一番有理有据的说辞,让律师哑口无言,张峰赫林晓华更是气的暴跳如雷,开始撒泼打滚胡闹。

赵宝林也失去了好破烦,急忙劝阻了一会,见没有效果,便大吼了一声,“都给我住手!你们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这是派出所!这是执法的地方!作为父母你们疼爱儿子的心情我们完全理解,你你们再敢这样胡闹,我们就以扰乱单位秩序对你们依法处理!”

肖然没想到,平日里见了谁都和颜悦色的所长赵宝林这么气愤,他那威严的话音震撼的满屋子人都不敢动弹。

张峰林晓华二人一看没有希望,也只要灰头土脸的离开,林晓华更是哭成了泪人,满脸的妆容也花了,下楼梯时还差点摔了一跤。

待张峰和林晓华等人离开后,赵宝林阴沉的脸色才稍微好转,坐到沙发上点了一根香烟,抽了一口,稍微平复了一下,说道“小肖,依你看,这案子真涉嫌构成抢劫吗?”

“所长,不是依我看涉嫌抢劫而是法律这么规定。您看,《刑法》中关于抢劫罪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张磊伙同其他三个人使用棍棒迫使陈小龙父子以100元的高价购买他们价格5元钱的泡面,符合抢劫罪两个基本构成要素即暴力胁迫、非法获取财物,所以毋容置疑这就是涉嫌抢劫。”

教导员张万福有些疑惑道,“可张磊虽然强了陈小龙父子的钱,但给了他们泡面,这好像是强迫交易吧,说是抢劫好像太牵强了些吧?”

肖然不急不忙道,“教导员说的没错,好多时候大家对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界定把握不准确,下面我就班门弄斧,给大家说一下这两者的区别。

“首先,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被害人的人身权利。”

“二就是客观表现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强迫交易罪则表现为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的行为。抢劫罪的行为人完全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强迫交易罪的行为人则在强迫对方达成交易后一般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作为代价。”

“三是”主观方面不同。抢劫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

“四是主体不同。抢劫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强迫交易罪可由自然人或单位构成。

肖然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一口气讲刑法中关于强迫交易罪和抢劫罪的定义、构成要素、主客体全部背诵了一遍,虽不敢说与原文一字不差,但差也就差几个字。

背诵《刑法》及《刑事诉讼法》条文这项绝活,肖然早在大学本科期间就学会了,那时候为了在大四的时候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他每天六点多就起床,去自习室学习,足足花了一年时间,才讲厚厚的两本书给背诵了下来。

虽说死记硬背是笨办法,但往往这种笨办法才是最有效的办法。因为法学类学科首先你要有一定的知识积累,然后才能逐步的理解掌握。

再加上研究室期间,肖然又读的是侦查学和法学的双学位硕士,所以对《刑法》何《刑诉法》的研究和掌握更加深刻,还跟导师去过基层一线办案单位有过实地调研,可以说是位难得的理论性加实践性双复合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