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七章 剑在手中(2 / 2)诡道明末:苟在焚尸间修长生首页

没有大战三百回合的酣畅淋漓与棋逢对手,活着,就继续站着,死了,往那一躺就完事儿了。

运气好有人收尸入殓,运气不好,成为野狗的腹中餐也不会有怨言。

杀人与被杀,觉悟都很重要。

面前的贼子并未胆寒,哪怕带头冲锋的勇士显然是活不成了,但这只会让他们握刀的手更为用力。

千里眼不光是距离的提升,很多细节也同样尽收眼底。

在如此间不容息的紧张时刻,李长生还有余心注意到群贼中一部分人的特点。

手中的武器奇形怪状,而且并没有刀剑那明晃晃的锋芒。

可江湖也有说法:兵器越怪,死得越快!

不管是自己死还是敌人死,快就完事儿了!

有短柄金瓜锤,也有布满尖锥的流星锤,还有人双手各持一把铁骨朵,末端如蒜头又似花蕾,看上去还蛮可爱的。

但当它们砸在你身上的时候,嘴里吐血的同时没带点内脏碎块,都算你身体素质极佳了。

此乃钝兵,专为破甲碎甲之能!

而官军一大优势是什么?

就是更为正规的武备!

刀剑枪矛,这些都算是常规兵器,哪怕削个竹竿都能当长枪耍一耍,没法禁也没必要禁。

而弓弩,制作工艺上就不同凡响了,不谈需要机关设计的弩,就算是再劣质的弓,也需要牛筋之类的战略物资。

私藏弓弩者,以谋逆论处。

如果有关系,说不定还能斡旋一下,整个“孩子就喜欢这东西,闹着玩的闹着玩的”的说法,上下打点一下多半也就没事儿了。

弓弩的限制,其实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家公子哥外出打猎,马鞍边不挎张秀气的小弓,好在美娇娘面前装一装。

可甲胄这玩意儿,不是一句“爱好”能糊弄过去的了。

一甲顶三弩,三甲进地府。

披甲的武士,以一敌十都不是问题,在没准备破甲武器的情况下,武装到牙齿的甲士,就是最原始的“高达”。

家中藏着甲胄,不是想着干大事儿,难不成是收藏起来给自己看呐?

就算真是如此,大家也不信,也懒得信。

流贼专门准备了钝兵,说明这次行动预谋已久,而且他们对战斗的惨烈也早有预估。

只有与守军的精锐甲士厮杀时,这些钝兵才有奇效。

明军虽有甲胄,但也不可能武装所有人。

数量稀少的甲士,定然要镇守最为关键的战略要地,除了城门还能是哪?

而其他那些手持刀剑的贼子,显然是掩护队友前进的僚机。

毕竟钝兵的杀戮效率,其实还是慢了不少,比不上刀剑来得迅速。

可就算不是主角,“僚机们”那持刀握剑的手上,也紧紧缠着一圈又一圈的布条。

对此李长生很是赞赏。

呐,这个就叫做专业!

前世的古惑仔与黑涩会的马仔,也是将此举发扬得极好,这就是冷兵器专属传承啊!

无论是刀还是剑,与锤锏鞭杵骨等钝兵不同,前者属利器,以切、削、割、剁、刺为主。

对付有甲胄护身的甲士可能难以破防,但砍起小兵来,效率那叫一个快!

粗略一看,流贼方的准备与谋划就被看破个七七八八。

还得归功于《龙文鞭影》的启蒙啊!

李长生本来的脑瓜,只能说不笨,顶多带些穿越者浅薄的历史印象罢了。

如今思路不仅跟吃了开塞露一样顺滑,而且天马行空,灵犀频闪,以这样的脑子回去复读一年,清北不敢说,什么911、285,还是能斗胆放在第一志愿的。

心里盘算着,手上动作也丝毫不慢,李长生已游刃有余地杀入了人堆。

一拍一合,化解了两人的钝器攻势,十分自然地一招顺手牵羊术,从刚打死的一位“剑人僚机”手中顺过长剑来。

那“僚机”的尸体还未来得及倒下。

一剑在手,“势”瞬间就变了。

其余贼子也是发现了点子扎手,趁机缓了口气,重整队形将这意料之外的袭击者围在中央。

虽说突袭城门才是最终目的,虽说这一会儿的声响与打斗,都足以引来守军的围剿。

但他们心里都清楚,不除掉这人,万事休矣。

“十步杀一人?今天说不定得改成‘步步皆杀人’了。”

淡笑一声,李长生稳握剑柄。

火钳修习《玉剑经》听起来有些荒诞可笑,今日,便是检验成果之时。

哪个男人,没藏着一场江湖豪情,侠胆柔肠的剑客梦!

如今剑在手中,不如,走一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