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章 这首歌我太喜欢了(2 / 2)说我只会写口水歌?就怕你不会唱首页

不管是歌词,还是旋律,都写进他心窝里面去了!

直接就戳中了他的审美点!

“想要带你去浪漫的土耳其~”

“然后一起去东京和巴黎~”

“其实我特别喜欢迈阿密~”

“还有黑人的洛杉矶~”

“其实亲爱的你不必太过惊奇~”

“一起去繁华的上海和BJ~”

“还有云南的大理保留着回忆~”

“这样才有意义~”

王晓凯跟着曲谱勉强哼唱完,虽然一首歌半首都在跑调、走音,但他的喜欢已经按耐不住。

这歌行啊!

写得太好了!

好!

真的好!

究竟哪里好,他也说不上来!

反正好就对了!

他非常喜欢!

“林老师,牛逼啊!”

王晓凯对林夕竖了一个大拇指。

“呵呵,你喜欢就好。”

林夕嘴角微微抽了抽。

亏他还怕王晓凯看不上这首歌,会嫌弃。

结果这货直接爱不释手了!

也是。

二十岁不到的年纪,就已经混了好几年的说唱圈了。

别说读大学,估计高中都没读过。

初中毕业后就直接职中去了。

不管是对于音乐,还是歌词的鉴赏水平,都很肤浅。

这种旋律俗套简单的口水歌,歌词毫无意义,为了押韵而瞎凑,正和他的胃口。

《带你去旅行》的受众,不也就是王晓凯这种人吗?

“要是能在里面加一段rap就好了~”

王晓凯有些遗憾地说道。

虽然这首歌很好听,歌词也很好。

浪漫的土耳其、东京、巴黎、迈阿密、洛杉矶~

都么高逼格上档次啊!

他也都想去!

不过要是再加点rap,那就真正的perfect!

完美!

“rap实在没办法加了。”林夕连忙摆手,正色道:“现在当务之急,是你需要好好打磨一下,把这首歌学会。刚才我听你唱的时候,嗯……瑕疵其实还挺不少的,需要纠正。”

说话很委婉。

娱乐圈嘛,混得就是一个人脉。

冤家宜解不宜结。

多个朋友多条路。

虽然林夕看不起王晓凯这种不学无术,徒有其表所谓的rapper。

但他也没有得罪自己,大家是合作伙伴。

面子上要过得去。

“没事儿,我这不是刚拿到词曲嘛。林老师你放心,我等会儿就去找乐队老师,开始排练。”

“明天还有一天的时间呢!”

“相信我,后天公演的时候,我一定惊艳四方,帮助咱们组合拿到第一名!”

王晓凯自信十足的说道。

“不过……”

随即他话锋一转,看向林夕的眼神有点不好意思,说道:“林老师,这首歌的版权合同,咱们能不能私下商量一下?”

“版权合同?”

林夕愣了愣。

脑海中回想了下,才明白王晓凯什么意思。

“你是想要这首歌的演唱版权?”

“对!这首歌我太喜欢了,我准备把他当做我以后的代表作……”

《我们的歌》节目组,还算良心。

节目期间,创作的每首新歌,在各大音乐平台、短视频平台,带来的收益,节目组以及演唱歌手,都会有分成。

但歌的版权,肯定是在创作人手中。

毕竟每位创作者只是来参赛的,并非新时代唱片公司的员工。

所以如果离开《我们的歌》节目后。

王晓凯不能私自演唱这首歌。

除非,获得林夕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