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个人没走正门,是从窗户闯进来的,悄无声息,竟然没有一个人提前发现他们的踪迹。
等到三人齐刷刷的站在我床前的时候,满屋子都炸开了锅。
除了曼巴,所有人都乱作了一团儿。
目瞪口呆的,尖声惊叫的,大声喝问的,抄起酒瓶子胡乱挥舞的……
最可恶的是还有个大老爷们儿瑟缩着捂住了自己的胸口,我也就不点名是谁了。
连我自己都被吓了一跳,在病床上坐直了身体呆呆的看着眼前的三个人,心中无比震惊。
其实几天之前我就从窃听老J的谈话中得知了一条消息,有一批援兵即将赶赴大漠为我助力。
但我想破了脑袋也没想出来会是谁,现在看着眼前这三位……
我惊愕的张着嘴,简直就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你……你们……”
“报告猎鹰,奉猛虎之命,山猫、猞猁、美洲豹前来报到!”
“猎……鹰?”
“是,以前的猎鹰……牺牲了,猛虎命令,从即日起,你就是新的猎鹰,我们三人侦查小队由你负责指挥调遣。”
“……啊?!不是,你们可是公家人,这样……合适吗?”
“现在不是了。王队……嗯,王叔已经退休,我们三个人也辞职了。也没别的想法,就是……你和你夫人救过我的命,可能你已经忘了,但我没忘。”
我抬头看着眼前的这个小伙子,很努力的想了半天,终于想起了两年前发生的一件事儿。
没错,我和任诗雨确实是救过他的命。
如果我没记错,这个小伙子的代号是“山猫”。
当时任天翔无意中得到了一颗夜明珠,那是狼王的信物,也就是净化之后可以破解五魁天命诅咒的青鸾瞳了。
当时那颗夜明珠的气息招来了一群狼跑到任天翔家门口,而其中就混进了一头被郑玄用尸气养炼过的狼。
在驱散狼群的过程中,山猫和另外一名队员不慎被尸煞狼咬伤。
他们的身上迅速出现了尸斑,气息几乎断绝,命悬一线。
我用符箓化灰和着水给他俩喝了下去,也只是暂时吊住了他俩的性命。
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任诗雨却凭借刚从颜柳那里学来的针法,用银针蘸着药水穿透了两人的舌头。
没多一会儿,他俩就苏醒了过来。
几天之后,山猫就活蹦乱跳的继续参与了接下来追捕郑玄的行动。
我朝他点了点头,心中满是歉意。
“对不起啊,为了我的事儿,让你们辞职,我这心里……”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再这么客套,我们心里就不舒服了。是不是,哥儿几个?”
山猫打断了我的自责,回头问道。
其他两个人也笑着点头,其中一个剃着小寸头的壮汉一挺胸膛说道。
“我们仨都是王……叔一手带起来的兵,说是他亲儿子都不过分。王叔让我们来,我们没二话。就是王叔年岁大了,精神头儿……唉,也不如从前,我们不放心他,就劝他留在了中州。你有什么需要我们几个做的就直接下命令,用不着客气,不然就生分了。”
我仔细回忆了一番,也记了起来。
那两个小伙子,其中一个代号“猞猁”,身材最为瘦小,看起来文文弱弱的。
但他是个水平不亚于黎木木的电脑天才,曾经只用了几分钟时间就帮我黑进过那若兰的斗金风投公司的账户。
说话的那位小寸头体型剽悍,将近一米九的大个子,浑身肌肉虬结,浓眉大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