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陆先生你的意思是……?”
陆晨也皱眉沉思起来。
首先这个所谓的独家合约肯定是不能签的,太被动。
里面坑太多了,最简单一个问题,歌曲创作出来以后,给谁用的问题就不是陆晨能掌控的了。
要是再出一个fky女团这样的情况怎么办。
所以即使决定合作,那陆晨肯定也要拿回主动权。
手指轻轻敲击着副手,陆晨想起前世圈子里听到的一件事,心里突然有了主意。
抬起头,看向朴智硕。
“我有一个想法,你看行不行?”
“我以个人的名义和你们公司一起创立一只偶像团体,你觉得怎么样?”
朴智硕一愣。
“你的意思是?”
“这支团体的实际所有权归我,但挂在你们公司名下,管理,培训,活动,宣传,渠道都由你们负责,我负责企划和音乐专辑,相当于我们合作一个项目。”
“项目当中产生的利润,按实际付出分配。”
陆晨将自己的思路简略说了一遍。
这是他想到的最好的办法。
这种合作方式要平等的多,同时他自身又保持了灵活性,可以随时抽身。
所需要付出的精力也不大,只需要出谋划策,实际操作直接交给G社,但权力又不小。
不需要他亲自出面的同时,又能利用自身的影响力挣钱。
然后,脑子那么多的韩语歌曲也有了用处。
如果合作的好的话,后期甚至能一直沿用这个模式。
一举多得。
这个想法也是前世有人这么做过,程龙大哥和一个叫JJCC的男团。
不过,那个和他现在的模式还是有区别,陆晨是改良后拿出来的。
朴智硕心动了。
说白了,他现在需要的是一个能够打开欧美市场的机会。
然后借此将公司的影响力扩散出去,借此扩大公司市场。
而陆晨身上有他需要的机会,那么放弃一些东西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不过,他还是讨价还价了一番。
“原则上我同意这个合作方案,但这样的话我们付出的就太多了。”
陆晨闻言,不疾不徐的道。
“现在说这些虽然为时过早,但如果这个团队成功了,最主要的企划和音乐都是我提供的,你们主要提供一些任何娱乐公司都能提供的东西,谁的重要性高,不用我说了吧。”
朴智硕噎了一下。
因为陆晨说的是事实。
市场最重要的是不可代替性。
简而言之,陆晨缺了G社依旧有其他娱乐公司代替,而G社找不到第二个陆晨。
“行吧,那是准备推出女团还是男团,或者公司现在有个现成的准备出道的男团,就用他们来合作怎么样?”
陆晨摇摇头。
“还是女团好一些。”
理由其实也很简单,男团红了以后,不受控制的几率太大。
相对来说,女团没那么多想法。
“那现在要看看公司内还没出道的练习生么?”
朴智硕也没多问,继而说道。
陆晨依旧摇头。
“从头开始太浪费时间了,我也不可能在寒国待那么长时间,找现成的吧。”
“之前我们遇到那支女团就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