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很快,国庆七天乐,一晃就余额不足了。期间,义民打了几个电话来约,莫敬城都推了,要忙着收拾行装,没空应酬。
千语则要么是练琴,要不,就在花园里和妈妈伺花弄草。兰姐回来后,还一起摆了个烧烤。极好的食料,加上兰姐的手艺,香味飘了很远,惹得左邻右舍,也都纷纷效仿。后来,物业为回馈业主,干脆组织了个野餐会,一时,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业主们,居然也凑趣,一起吃吃喝喝,闲话家常。
莫敬城默默地感叹,没想到,临走前,还参加了这样的聚会。纵然没什么更深远的意义,倒也觉得难得。或许,城市森林再怎么荆棘丛生,人类原始质朴抱团之念,依然在血液里淌着吧。只需要一个契机,画面就朝向了出乎意料。莫敬城浅浅地饮了一口红酒,准备转身时,见不远处,一个瘦高的西装男人,隔着人群,向自己举了一下杯,也饮了一口,还点了点头。莫敬城诧异,枯搜脑海,确认,不认识此人。出于礼貌,眼神致意点点头。罢了,马上会开启新的篇章,想这些,又有什么可取?
家里一切收拾妥当,就等着国庆后,办理千语的转学事宜。前前后后,着实费了一番周折。总算赶在了月底前办妥。
临近11月,天已更凉了。墨马山的银杏叶子,已渐渐染黄,风一吹,纷纷扬扬飘落地上。周末,适逢晴空,一辆大卡车将一应家私运往星光小镇。
因约了买房人交付,便让祖琼和千语先上车等着,办完后,一起回新家。左右不见来人,正在纳闷,对方来了电话,说因为临时有事赶不来,钥匙等一并交给秘书就好,对方又为爽约再三道歉。客气得莫敬城还极不好意思了。看了来人的证件,电话里和对方核了身份,便将相关物事做了交付。
办完道别,就上了车开出墨马山。见树影摇曳往后,莫敬城默默在心里念叨:“别了,墨马山!”一路畅行,很快便驶进了高速公路。说来也怪,在墨马山时,还多少有点依依不舍;离开后,竟觉豁然开朗,一身轻松。估计,此时此刻,实在没有比接受还更好的选择吧!
车子在高速路上欢乐地跑着。千语很开心,对新家充满了好奇。对她来说,住哪里不是很所谓,只要有爸爸妈妈,有PUPPY在,都是愉快的。“兰姨,以后还会认识我么?”“当然,你想她了,就可以电话的呀!”“她为什么不跟我们一起呢?”“兰姨的家就在C市郊区呀,若跟我们走了,兰姨就远离家乡了,她也舍不得她的家呀!”“嗯,那我长大后,找她去!啊,妈妈,我小书桌上的全家福,忘记收啦!”“没事啦,妈妈有存的,到时候重新洗印一张。”“我要更大的,可以吗?”“你想要多大呢?”“额,大漠孤烟直那么大!”“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