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中考又是中考状元,这是意料之中的事,大家都不觉得稀奇甚至都不值得作为茶余饭后的一谈。
帅气的外表已经让无数女孩子难以招架,加上又才气逼人哪个女孩子能抵御的了。
“还问我干吗?找你呗!”林素儿语气中带着娇嗔,“找了你一圈没找到,就猜你一定在这。”
喜欢看书是每个认识李在的人都皆知的。并且他的记忆力很强,一本书看一遍就能把内容大差不差的详细讲出来,看两三遍就能滚瓜烂熟的背出来,若是看上四五遍便可以倒背如流。他常常为自己的记忆力感到骄傲:“我与过目不忘就一步之隔。”
若是有人嘲笑他:“还自诩记忆力惊人哩,连成语都用错!”
“对我来说就是一步之‘隔’,‘遥’这个字太远!”他总是这么回击置疑他的人。
这也是他为什么学习那么好的原因,想想有一个复印机的脑袋学习能差吗!所以常常有人因此表示不服,“如果我有这么一个电脑般的脑袋,我成绩不比他差!”
“照你这么说,贝多芬就是比你多了音乐细胞,乔丹就是比你多了运动细胞。所以这些天才都赢得不公平不值得被称赞呗!”林素儿好像是为自己辩解似的,清澈的眼眸充满激动的光芒,“就算你有个天才的脑袋,苹果砸到你头上,你照样是个果农!”
如果别的人家有这么个神童,全家人肯定会兴奋的千方百计满足孩子的所有要求。李在父母对他的态度漠然的好像这一切是发生在别人家孩子身上似的。
从五六岁起就不止一次的跟父母说他想买一套《哈利波特》,可是,每次都是满怀希望地张口十分失落地扭头离开。父母的理由总是:家里没钱。
僻壤村本就偏远落后,他们家在僻壤村称不上最穷也是比较穷的,懂事的李在慢慢地不再张口跟父母要书。
后来还是林素儿把自己的零花钱偷偷攥起来给他买了一套《哈利波特》,他废寝忘食的看了两个星期,正当他满怀期待地准备读最后一本时不幸被父母发现。他们逼问他怎么弄来的钱,不会撒谎的他只能如实招来。
得知实情后的父母不仅没有沾沾自喜反而大发雷霆。他们把林素儿找来以如果再给李在偷偷买书就禁止他们两个来往相威胁,还把《哈利波特》还给了她。林素儿哭成一个泪人委屈地抱着厚厚的一套书回了家,从此也真的不敢再给李在买书,连给李在买的零食都是让他偷偷吃完还要用力呼几口气再回家。
起初店主还让他进店里翻翻书。嗜书如命的李在每次都呆上一两个小时,遇到周末或者放假他能呆上一天。知道父母不喜欢他看书就骗他们说是在同学家里玩,吃饭也在同学家里。
在书店待一天都不回家,其实每顿饭都是林素儿给他带到书店的。
这样过了几个月,书店老板见他只看不买,又知道他的记忆力是出了名的好,于是店主不再让他进店翻书。
就这样李在养成了趴在书店窗台出神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