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门开了一道口子,一颗憨憨的少年脑袋从里面伸了出来:“黑头,你可来了,快快快,给我。”
周重七脸色一耷,掏出一块粉红色的碎布。
少年一把抓过,赶紧放在鼻子上吸了一口,脸色陶醉不已:“啊~就是这个味道。”
旋即又郑重地向周重七道:“黑头,这事你可千万不能跟醉醉说啊。”
周重七显有些不耐烦了,伸出手:“别废话,给我。”
少年拿出一个拇指大小的瓷瓶交到了他手上,冲他嘿嘿一笑,关上了院门。
小瓷瓶里装的是接骨丹。
这个少年叫刘方,比周重七大两岁。是刘大镖局的大少爷,但脑袋好像有点不太灵光。
刘方口中的醉醉就是白天倒洗脚水的那个小女孩,至于黑头则是周重七。
这两人都是周重七在两年前认识的。
刘方虽然是刘大镖局的大少爷,但在周重七看来,他就是先天弱智。
两年前,周重七在这片儿乞讨。刘方刘正两兄弟出来逛街,忽然刘正当街脱下了刘方的裤子。
刘正奸计得成,嗤笑着哈哈跑开,而刘方当时只顾着大哭,周重七过去给他提起了裤子。
“我给你提裤子,你给我银子不过分吧。”
刘方给了周重七全部的银子,三两银子。
......
至于刚刚周重七给刘方的粉红碎布,也不过是从路边小摊贩的垫桌布上撕下来的。
沾了沾醉醉倒的洗脚水,反正春宵楼的味道都是香的。
......
而醉醉说她原本是丘国的富家小姐,因为战争破了家,被青满城一士卒虏了回来,卖给了春宵楼。
认识醉醉是因为她太小,只能给春宵楼的姑娘们干干杂活,洗洗衣服。
也因为太小,连杂活都干的不好,所以经常没饭吃。
周重七便给了她吃的。
然而周重七却从很早就盯上了他俩。
一个能从鱼龙混杂的春宵楼给自己带来所要情报,没人会注意她;
一个能从满是武者的镖局给自己带来所需伤药,没人会在意他。
回到青门帮的房间,如今的小屋早已不是家徒四壁,该有的家具都有了。
坐在凳子上,周重七先打开了刘方给的瓷瓶。
里面只有一颗比米粒稍大些的黑丸,这是接骨丹。
但这接骨丹体量太小,需要吃很多次。
周重七提起裤脚看了看曾经被踩断的小腿,以往骇人的伤势已经没有了。
若是平时不去故意装瘸,走起路来已然跟常人无异。
接着再去打开醉醉留下来的纸条,心随之砰砰加速。
“天地之间有灵气,人族虽得了智慧统领万物,但却吸纳感悟不了这些灵气,反而是动植物却能借此修行成为凶兽。”
“凶兽无智,或独行或群聚,故而再强大的凶兽也不是拥有灵智的人族对手。人族虽不能直纳天地灵气,但却可以借助凶兽的尸骸来强大自身,这也算是一种老天的补偿吧。”
“黑头!你老是让我记客人说的这些神乎其神的东西,你怎么不自己去茶馆说书老头那边要饭呢,听听他说的不就得了。”
最后一句显然是醉醉的抱怨。
周重七哼笑出声,说书先生那边他早就去过了。
说的跟盘古开天辟地一样,没一点实际的东西。
而在春宵楼,万一碰着哪个当世大能喝多了,抱着心疼的姑娘多嘴一句呢,这才是周重七真正想要知道的东西。
两年了,在青满城两年了。
他的脑袋里始终挥之不去曾经窦娘子使用的血刀气符咒,还有那颗被所有人看重的宝珠。
他知道这个世界有无法理解的力量存在。
如果能掌握这种力量,那就再也没有人能让他害怕,让他跪下,让他时时刻刻担心会丢掉性命。
周重七站起身,脚步正常的走到窗台前,一把铜镜孤零零的摆放在桌上。
望着铜镜里的自己是那般的瘦小,仿佛只要有人轻轻一推就会倾倒,充满病态。
伸手撩起额前的碎发,那里遮盖着一个小拇指甲盖大小的黑点。
这也是刘方他们称呼周重七为黑头的原因。
思绪又回到了两年多前,耳畔轰隆一声,自己明明已经死了,却又回溯光阴活了过来。
这也成为了周重七想要掌握力量的原因之一,因为这个他解释不了。
他也不想再死一次去验证,可能根本就没有下一次。
唯有向这个世界最神秘的地方前行,才有可能知道自身到底发生了什么。
青门帮有血刀气符咒,必然是知道一些的。
但那些当家的绝无可能向一个十岁大小的孩子透露任何。
所以他只有自己去探寻,或许将来有机会能掌控一些。
“青门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