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借杰克的记忆,宸琳很快获得这位轻佻同学的资料。
哈德森,黑天使号船长的儿子,杰克儿时挺要好的玩伴,但他们的友谊也仅限于儿时。
父亲老贝尔死于海难,船长老哈德森只给了10镑的抚恤金,从此两家就没了联系。
这个世界很真实!
当然,在宸琳看来,哈德森态度恶劣的原因,一是两家关系变化,二是因为一个女孩。
他们共同的学姐,布鲁斯特大学四年级历史系,珈兰·唐泰斯,集美貌和财富于一身的女人。
而此时珈兰就在这七八人之中,她被簇拥在中间,像个小公主似的。
她的瓜子脸白皙且富有光泽,高挺精致的鼻子让她的五官显得更加立体动人,浅蓝色的眼瞳更像是珍藏的宝石,那标准的欧式双眼皮配合上长长的睫毛,眨动起来就像是两把刷子,刷在每个人心间,刷的一众男性荷尔蒙飙升。
而且珈兰虽然是洋妞,但她没有粗大的毛孔,她的皮肤相当细腻,五官也有东方的柔美,似乎是拥有东大陆血统的混血儿。
正因为珈兰的存在,哈德森就跟个开了屏的孔雀似的,拼命通过奚落杰克来炫耀自己的幽默。
不过这种行径在宸琳看来简直是煞笔。
捡起滚到角落的帽子,宸琳坐到属于自己的位置上,闭目养神。
见杰克如此淡定,哈德森也失去性质,悻悻地回到自己座位。
“杰克,你擦一擦脸。”
珈兰走到宸琳身边,将手帕递过来,她嗓音轻柔的好像春日的暖风,能够吹拂掉旅人心中的伤痛。
宸琳接过这条绣着花边的缎子手帕,不顾礼节的随意擦了擦脸,手帕上那沁人心脾的幽香令他流连和陶醉。
擦完脸后,他竟然有种精神焕发的感觉。
“谢谢。”
“我知道古语言的学习让你很憔悴,但学习新语言本就困难,况且这门语言本就复杂,它的发音规律和我们认知的所有语言都不一样。”珈兰·唐泰斯安慰道。
日月星帝国所在的西大陆主流语言有日月星语、弗兰克语、森克萨语、爱拉丁语、艾欧斯语。
前三种语言分别是西大陆最强的三个国家的母语——日月星帝国、弗兰克共和国、森克萨帝国。
爱拉丁语则是三种语言的源头。
至于艾欧斯语则是西大陆最古老的语言,据说可以追溯到神灵横行的第一纪元,甚至有传言说这门语言由众神之王艾欧斯创建。
但无论是哪一种语言,都没法和最新出土的这种语言匹配。
宸琳脑中也回想起关于这文字的来历。
这是由斯卡尔城考古研究会的夏洛克·史密斯,戴斯·布朗等在东大陆探索某位大人物留下的遗迹时所发现。
他们在冒险时遭遇了遗迹坍塌,为了将这些刻有语言的石板带出,冒险队付出了4条鲜活的生命。
代价惨重。
因为这门语言的新奇、来之不易,几位冒险者,同时也是斯卡尔各个大学的教授都在各自大学里成立了研究小组,共同研究这门语言。
当然,在杰克的认知中,所有人对文言文兴致高昂的原因似乎不止以上两点。
宸琳摇头:“倒也不是因为语言学习的压力,这种语言学起来虽然麻烦,但只要下功夫也还好。”
说这话时,他回忆起了初中、高中时期被文言文支配的恐惧。
珈兰闻言,表情变得相当严肃,像个严厉的大姐姐:“杰克,信口胡诌并非绅士所为,你应该为刚才的话道歉。”
“道歉,我为啥要道歉?”宸琳下意识的问道。
“你的学习水平有目共睹,如果不是有你这个拖油瓶,我们兴趣小组的进度还能更快。”珈兰丝毫不留情面的道。
靠,原主的水平这么差嘛,拜托,你很逊哎。
“学姐,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哲学话,借钱的是过去的我而不是现在的我,同理,学习差的是过去的我而不是现在的我。”
珈兰给了他一个秀气的白眼,像是责怪弟弟不乖巧的大姐姐。
没有再理会杰克,珈兰回了自己座位,静静看笔记。
她的座位在宸琳对面。
教室陆续有学生进入,很快座无虚席,所有学生都很认真的翻阅笔记,阅读古汉语。
宸琳旁边也坐上了学生,那是一个一米六多点的小个子,他灵活如猴的眼珠和狡黠的笑给他平添几分奸诈。
蒂姆·蔡斯,考古系大三学生,杰克的好友,鬼机灵,门路广,喜欢做各种买卖,包括但不限于烟草、大麻和皮条客生意。
这时的蔡斯和其他学生一样,很努力的在读汉语,但他们那蹩脚的读音听得宸琳耳膜不舒服。
发音古怪就算了,单个蹦是什么鬼。
深刻阐述了什么是老外学中文。
蔡斯读了一会儿,大抵是读累了,开始游目四顾,欣赏班级里好看的妹子。
其他同学也都是如此,读了一会实在读不下去,然后开始摆烂。
宸琳觉得这‘学累了,玩一会’的状态至少比自己读大学时好,他那时候是‘玩累了,睡一会’。
蔡斯散了散心,又开始单字蹦读文言文。
宸琳实在听不下去,指着蔡斯的笔记,道:“老兄,听没听说过句读。”
蔡斯纳闷道:“句读,那是什么?”
宸琳口若悬河:“文言文休止、行气与停顿的特定呈现方式,
这还不仅仅是我们说的逗号和句号的统称,当然,你也可以简单的认为这就是逗号或者句号。”
“你难道不觉得这种新语言读起来很怪异么?”
蒂姆·蔡斯深表同感的点头:“是,这些字符发音实在没有规律,而且还一连串的摆在一起,和我们的字母、单词完全不同。”
“我是绝对无法想象在古代会有人使用这种奇怪的语言,它毫无优美可言。”
宸琳大摇其头:“不,这只是你没有掌握发音,没有掌握句读,我倒觉得这是最优美的语言。”
“就拿这一句话来说,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易君子乎。”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的意思是,学习新知识后经常温习他,不也是很快乐吗,下一句……”
宸琳指着笔记上的一段论语,侃侃而谈。
蔡斯听完,双目陡然放光:“通畅,我感觉你读起来太通畅了。”
他原本是不太相信杰克说的什么所谓‘句读’,但听杰克读了一段,他瞬间明白了这家伙所言非虚。
好的文章就像是一首歌,你可能不清楚它的语言,但还是会沉浸在那种旋律中,蔡斯听了杰克的朗读,顿时认同了他提出的‘句读’。
“杰克,一天不见,你的变化真的很大,那玩意儿果然有效果。”蔡斯由衷地赞叹。
什么那玩意儿,你在打什么机锋?宸琳闻言,一脸懵逼。
“杰克,除了句读,你还悟到了什么?”蔡斯迫不及待的问道,
文学兴趣小组的学生就是冲着这古代语言来的,蔡斯当然是格外感兴趣。
“那可就太多了。”宸琳故作深沉的道,
“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