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金子拿起桌子上自己带过来的保温杯,刚来到饮水机前,就看到宋队长急匆匆走进办公室,冲着小胡还有自己,说道:“赶紧跟我走,那名伙计已经有消息了。”
宋队长回身刚要走出办公室,就转过身对正在兴奋中的凌金子说道:“正好,你也给我接一杯水,待会我们要开好几百公里,多带点水,路上我们好补充水分。”
小胡开车,宋队长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而凌金子则坐在车的后座上,一路上为了赶时间,他们竟然一次休息都没有。将近三百公里的路程,他们开了快四个小时,才赶到了跟邻省交界的一座小镇上。
一路上,宋队长把得到的消息已经告知了凌金子和小胡,消息里好坏参半,好的是,那名伙计确实找到了,坏的是,这家伙死了,并且从死亡的现场看,很可能是一场谋杀,所以,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第一手资料,他们必须快马加鞭赶过去,对死亡现场进行全面的调查。
其实,凌金子很想将史信带往现场进行调查,可是,这话她可说不出口,毕竟,史信现在就是一个普通人,带无关人等去往凶案现场,这是百分之百违反条例的事情。再说,时间也不等人啊,就算宋队长同意了,接史信必然要耽搁一些时间的,所以,凌金子只能把这个想法放在了心里。
凶杀案的现场在小镇一间小宾馆里,当凌金子他们赶到的时候,都快晚上九点了。负责接待他们的镇上警察,非常热心地问他们,需不需要先吃个饭,然后再去现场进行调查。凌金子听了这话,感觉对方实在有些业余,不过,宋队长则一本正经的表达了感激之情,然后才客客气气地询问道:“这样,我们还是先去看看现场,然后再去吃饭,我想应该耽误不了多长时间的。”
凌金子没想到宋队长会这么客气,宋队长可是副处级,而这位派出所所长最多就是正科,何况,他们过来是办案的,吃饭完全就是小事一桩啊!不管凌金子怎么想,宋队长跟这位罗所长一路上谈笑风生,镇子不大,很快,罗所长就把他们带到了那个看上去比较简陋的宾馆前。
宾馆已经被当地警察给封锁了起来,他们顺利来宾馆二楼的218房间中,伙计就死在了这个房间中。房间看上不大,而且陈设也非常陈旧,甚至连电视都没有。伙计的尸体早就被拉走了,只在房间的地板上留下了一大摊血渍,这个时候,血渍都已经干了。整个现场显得很是杂乱,看上去好像发生了打斗似的。
“我们发现现场后,立即就通知了市里的刑侦大队,他们已经派人过来调查过了。”罗所长解释道。
“他们人呢?回去了吗?”宋队长随口问道。
其实,宋队长也是接到这个镇子所在市的刑侦大队的通知,才知道他们通缉的对象已经死了。
“他们应该正在给相关人员录口供,就在我们所里。”罗所长回答道。
“哦,他们吃饭了吗?”宋队长问道。
“他们也没吃,只是随便垫了一口,我想,待会我们完事了,叫他们一起去吃饭。”罗所长说道。
“很好,正好吃饭的时候,我们大家可以对这个案子一起来研究一下。”宋队长看了看房间后,就已经没有了继续调查的打算了。
说白了,他们还是迟了一步,可能用一步来形容都不合适,两步都有了。因此,这个现场早就被破坏了,按照宋队长的估计,应该是宾馆的人发现凶案现场,不知道发现人采取了什么态度,但很显然,现在这个现场,起码已经经历了两波人的洗礼,第一波应该是镇上所里的警察,然后就是第二波的市里刑侦大队的来人。所以,等宋队长他们赶到这里,就已经连残羹剩饭都吃不上了。
三个人草草对现场看了一遍后,宋队长就决定还是吃饭吧。
按照正常时间,这个时候,镇上的饭店都已经快关门了,不过,罗所长提前通知了一家饭店,要不然,他们还真吃不上一口热的。
“宋队长,久仰大名,我家马队,要我们一定要多跟您学习。”饭桌上,泉沙市刑侦二队队长小程举起了茶杯,以茶代酒来敬宋队长。
“坐坐,不要这么拘谨,我跟你家马队是同学,马队可比我优秀多了,你直接跟马队学就行了。”宋队长笑着说道。
“宋队长太谦虚了,你们可是来自省城的队伍啊,起码眼界方面就比我们要宽多了,这次案件,宋队长能够亲自出马,看样子,这案件的背后不一般吧!”小程坐下来后,就立刻把话题转到了这次案件上,说实话,小程得知宋队长亲自赶过来时,就明白,这应该不是普通的凶杀案。
宋队长苦笑了一下说道:“确实不一般,死掉的这个家伙是正在通缉的疑犯,本来想抓活的,现在可好变成了死人,这里面问题就大了。怎么样,你们初步的调查有结果吗?”
为了这次调查,除了小程过来,他还带了两名得力干将,宋队长一看就知道,这两位都是精明能干的主。就在宋队长刚刚开始赶路的时候,他们就已经赶到了这个镇子上,将近五个小时中,他们已经做了大量的走访和调查。
通过调取镇子的监控录像,可以得知,这名伙计是乘坐一辆出租车来到了这个镇子上,通过他在镇子的行踪看,给大家一种感觉,他应该跑来见人的,而且这家伙应该对这个镇子并不熟悉,因为,从录像资料上看,他一路上老是看手机,给人感觉好像在利用手机软件来进行导航,最终他才成功找到了那家小宾馆。
小宾馆隐藏在小镇的巷子中,除非当地人,要不然根本就不知道怎么将车开过去。这也是为什么伙计只是让出租车停在附近处,然后他依靠步行才顺利来到了这家小宾馆,就这样他还转悠了好半天。这个伙计连续在这家宾馆里住了两天三晚,这两天,大部分时间都躲在自己的房间里,每天就出两次门,目的也是为了吃饭,而且也不跑远,就在附近的小饭店里对付一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