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死后重生的人,经历这种大起大落,余和的心智悄然间发生了巨大改变,以往无法理解的事情,如今都有了新的看法和答案。
正当他沉浸在思考中时,突然被人搂住肩膀。
“干嘛呢,我看见徐欣然自己打水去了,没让你去?”
余和缓缓转过头,注意来人片刻,顿时又惊又喜。
沈望才!
上学时和自己关系最好的同学。
不过后来听说跑去缅北挣大钱,就再也联系不到了。
看着个头和自己差不多高,有一米八,圆圆的脸,圆圆的眼,头发又厚又长,像西瓜盖一样,油腻腻的额头上冒出两颗青春痘,嘴唇上胡须已经露头,喉结处高高凸起。
“望才,你瘦了!”
余和有些感慨。
沈望才撇了撇嘴,有些不满:“你眼睛没事吧,我最近又胖了五斤,都180了。”
余和愣了一下,随即想到自己记忆是在大学毕业时,这小子体重已经突破200斤大关。
“还有,请喊我全名,沈望才,都说多少次了!”
他有些不满地嘟囔着。
其父母起名时满怀真诚,取名望才,盼望他能成才,只不过当时星爷的《唐伯虎点秋香》还没拍出来,谁也没想到给儿子取的名字,日后能名震华夏,成为动物界一个分支的代表。
“好的,望才!”
余和拍了拍他的肩膀,盯着他的眼睛,语重心长:“望才,下面我说的话你一定要记住!”
沈望才刚才看余和时,就觉得他有些奇怪,至于哪里不对劲,一时间也说不上来,总觉得跟平时不太一样。
看对方表情如此严肃,便洗耳恭听。
“以后要远离少妇!”
余和郑重警告。
根据记忆中的时间线,自从网络发达后,这小子热衷网上社交,更是迷恋上了少妇,工作后被一名自称单亲妈妈的女人骗走所有积蓄。
后来又急于挣钱,被一名头像是大胸的少妇骗去了缅北。
余和不知道自己重生后的记忆是否会长久保留,见到好友,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把这个忠告传达给他。
沈望才先是愣了一下神,随即捶了一下余和的胳膊:“你才喜欢少妇呢!”
说话时眼神有点飘忽不定,仿佛被说中心事。
今天的余和看起来怪,说话更怪,不像以前那个沉默寡言的人啊。
他连忙扯开话题:“我还没问你呢,徐欣然没让你打水啊,你们闹别扭啦!”
说完嘿嘿笑,以为扳回一城,舌头舔了舔嘴唇上的胡须。
余和摇了摇头,不想理会他,条件反射地掏手机。
谁知一摸,还真有一部手机和一包烟。
手机是诺基亚N95。
这部手机,好像是他从今以后用过最贵的手机了。
是十七岁生日时老爸送的。
余和看了一下时间,2007年,10月30日,17:30,还有三十分钟晚自习就要开始,有同学陆陆续续回教室。
沈望才一把夺过手机:“说好了,今晚恶魔城是我玩。”
然后拿着手机就跑,只是跑几步回头看看余和,并没有像往常一样追来。
以往他会仗着身强体壮抢手机,而余和会追上来抢夺。
由于余和身形削瘦,相貌清秀,不少同学误以为两人是一对好坤友。
余和正从记忆中思索着为什么会有烟。
手机的话,当时有不少学生用小灵通,与座机号码绑定的那种,很少部分人才用手机。
由于部分学生离学校较远,需要住校,或者在学校周边租房住,有部手机方便和家人联系,所以老师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何况那时候的手机除了通话和收发短信,也没其他什么功能了。
至于为什么会装了一包烟,他边往教室走,边想这个问题,自己那时候也不会抽烟啊!
这时,突然被人叫住了。
“余和,看见我想躲?”
一人双手插兜走了过来。
身高175,头发根根炸起,刘海又出奇的顺滑,斜斜垂下,遮住右眼。
这是那时候一些不良少年流行的发型,为后来杀马特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这人校服没拉拉链,露出里面灰色毛衣。
走路时就像古惑仔里的乌鸦附体,一股混不吝的气息漫延出来,身后还跟着两个造型差不多的小跟班。
余和的记忆被触发。
周晓强。
5班的学生,高二时被他盯上,隔三差五要烟要钱,当时不自知,而且那时候也不差那点零钱,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基本上都满足对方。
现在想想,这是标准的校园霸凌。
自己兜里的烟就是为他准备的!
“黄皖带来没有?”
周晓强站在余和面前,甩了一下刘海,一只手压在另一只手上,发出清脆的咯嘣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