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章初入军营(2 / 2)守唐首页

杨柯和周方被分配到6团2旅2队,两人来到简易草房,看见已经有三人在房里,其中一个黑大汉眼神不善的看着两人,黑大汉叫陈虎是汉州本地人。

“嘿!你们两个去角落里,陈虎带命令的口气说道。”

我为什么要去角落里?杨柯缓缓回道。

哎呀!大家以后都是袍泽兄弟了,往后还得相互照应。周方害怕两人打起来,在杨柯耳旁说道:好汉不吃眼前亏咱们就去角落里。

杨柯看了一眼周方显然不认同他的说法,要是第一天就被人欺负,后面的日子就更不好过了。

“我要是不去你待如何?杨柯缓缓在门口旁边坐了下来。”

“我看你是找打”。陈虎怒目而视。茅屋里其他三人看起来都有点怕他,都躲在角落里不出声。

杨柯知道对付这种莽汉绝不能退缩,今天要是退缩了以后被欺负的更厉害,“除非武力胜过他,让他心服口服。”

怎得?你要比试一下,军营里打架斗殴可是要军法处置的,要比咱们就手臂较量如何。杨柯知道军营里打架斗殴要吃军棍。

《唐律疏议》中对斗殴打架士兵做了详细的论述,并且注明用手足打人与用器物打人在量刑上的区别,以及伤人情形不同,在量刑上也有区别,处罚时,因双方身份地位的不同,也有轻重区别。总体来说,相较于唐之前的朝代,唐朝刑罚是比较轻的。

殴斗者,笞四十:用手足击人者,处笞刑四十。

伤及以他物殴人者,杖六十:伤及他人或以其他器物殴打的,处杖刑六十。

明是虽未损伤,下手即便获罪:只要动手打人,无论是否造成伤害,都被视为犯罪。

诸同谋共殴伤人者,各以下手重者为重罪,元谋减一等,从者又减一等:如果是一群人围殴他人,将以打人最严重的那个人为重犯,其他人为从犯。主谋减一等处罚,随从再减一等。

伤及拔发方寸以上,杖八十。若血从耳目出及内损吐血者,各加二等:如果造成了身体损伤,如拔掉头发方寸以上,处杖刑八十。如果导致出血,如从耳目出血或内损吐血,将加重二等处罚。

此外,如果打架斗殴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刑罚也会相应加重。具体的处置方式还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当事人的身份、地位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等。

唐代律法还是比较完整的,和后事人们说古代没有什么律法,主要用军棍教育,鬼神糊弄;出入还是比较大的。

陈虎不屑道:“你要和我比臂力较量。说着就哈哈大笑,比臂力我在陈家里是出了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