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当家悲嚎一声,滚着爬着逃离了县城。黄狗县竟然有神射手!这可是天大的坏消息。
“老二死了。”
大当家领着逃掉的山贼,甩着手心的汗,开口说道:“老三,以后你就是咱山寨的二当家,好好干,我一向很看重你。”
山贼走了。
山贼上了山。
初战告捷,黄狗县内民众兴高采烈的叫出声。世道太乱,有个安身之地太难得。
当即,家家户户点起了纸糊的红灯笼,把大户捐出来的粮食蒸了,如同过大节一般,整个县城都飘着白米饭的香味。午后,吃的肚皮都圆润的民众,呆呆的望着城门上的两人。
苟县令把饭菜往长着青嫩面孔的男人那边推去,男人毫不客气,抓起一块鸡腿就往嘴里塞。
苟县令就是刚才发声的壮汉,而男人正是山贼口中的神射手——向太平。
苟县令语气温和,开口说道:“太平兄弟,不如留在这。保你好酒好菜吃不完。”
正在吃饭的向太平手里动作更快了,风卷残云般把面前的伙食吞了下去,又提起一壶茶,拧开盖子往嘴里灌。
好不容易吃一顿饱饭,就算一会翻了脸,饭在肚子里可吐不出来。
他穿越时身体年仅十岁,为了一口饭从军十年。近些年,军中粮饷发不出来,仗反而越打越多。这不,他直接和上级提出没有粮饷就不上战场,上级一脚把他这个小队长给踢了出来。
二十岁的他成功失业。
幸好十年下来,他攒了点功勋,还有几两黄金,也不算太亏。把功勋换了爵位,他现在也是半个贵族,正要往自己的封地赶去。
黄狗县只是他路上的一小站而已。
“不干,你个狗官。”
向太平打了个饱嗝,油手在县令官服上擦了擦,笑骂道。
“不过也是个好官。”
苟县令面色一震,自己竟被这男子看穿了,他嘴角挤出笑问道:“太平兄弟何出此言?”
向太平没有回应。
黄狗县数百年,苟县令是做的最好的县令。
将乱之世中更是难得。
……
黄狗县众人的喜悦,欢笑之声一直持续到天黑,打了胜仗,众人欢欣鼓舞,开着篝火晚会,说着俏皮情话。
拿着一只木头做的箭矢在剔牙的向太平眺望远方。
在夜色朦胧之中,隐隐约约晃现的山头上,那伙山贼好似和这里一样在大肆吃喝。这一次的胜者是黄狗县,下一次呢,下下一次呢。这世道总得有人死,有人才能活下去。
“关老子屁事,明天就走!”向太平拍拍屁股上的灰,死人他见得多了,哪有心情去管别人。
再说了,苟县令这条黄狗,身为妖精保下一个小小县城不会有问题。
他的眼睛又不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