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通。”
两个胖胖的警官像两颗大土豆般一头栽倒,满脸鲜红。
路明非嘴唇颤抖,手中的枪却握的很稳。
“漂亮。”
老唐微微点头,戴上双乳胶手套,开门下车。
“真的不会有问题吗?”
路明非也戴上手套下车,有些心惊胆战地看着倒在地边的胖警官,他那一枪正中额头,脸上溅满了红色液体。
老唐蹲下身,从兜里掏出一块轻纺棉布给胖警官细致地擦脸。
“放心,我的麻醉弹是特别定制的,额外添加了咪达唑仑,这是种强效速效药物,具有遗忘作用,可以让人失去十五分钟的记忆。”
“还能这样?”
路明非忍不住张大嘴。
“所以只要收尾干净,他们就不会记得见过我们。”
老唐帮他把脸收拾干净,又掸了掸身上的灰,随后扶起胖警官,双臂从背后插进腋下,路明非则抬起他的腿,二人吭哧吭哧地将胖警官塞回警车。
“这样就没问题了吧。”
路明非喘着粗气,这家伙胖的像头肥猪,估疑至少有300斤重。
老唐仔细地再次检查了一遍,确认他身上所有的地方一切正常。
胖警官全程歪着头,眯着眼睛睡得很沉。
二人如法炮制,将另一名警官也拖上了车。
…………
夕阳西下。
新墨西哥州的荒野里,无比荒凉,放眼望去只有赤红一片的砂砾地,低矮刺柏与沙漠柳,在地上拉稀疏地分布着。
十一月的荒野气温很低,白天最高也只有十五度,夜晚气温会直接逼近零度,这个季节的荒野是彻彻底底的无人区,连最有经验的印第安人都不愿意深入。
为了最大限度保密,文森特组从任务开始以后,就携带所有辎重一头扎进这片荒野。
这地方荒凉的可怕,呆上一年都遇不上一个人,没有任何信号,与外界联系只能通过卫星手机。
在吃了五天压缩食物后,终于有人忍不住了。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鹿科动物,成年雄性驼鹿的体重可达七百公斤,无比硕大的扇形鹿角挥舞起来极为骇人,奔跑起来如同一辆坦克。不过这种危险的生物在文森特组面前完全构不成威胁。
眼前这头庞然大物此时已经趴在地上完全失去了生气,头颅上一个橡果大小的枪眼还在冒着硝烟。
萨克森利索地将刀捅进驼鹿喉咙,分割着驼鹿的皮毛,其他人在忙着生火准备炊具。
“动作都麻利点,我们得在天黑前把这大家伙处理掉!”茉莉大声呼喊。
夜晚荒野中的篝火极为刺眼,几公里外就能看的一清二楚,加上新墨西哥州有多个空军基地,最近的一个距离他们只有二十多公里,因此他们必须在夜幕降临前熄灭一切焰火。
远处,文森特挂断卫星电话,转身朝众人走来。
“怎么了?你的脸色看起来像是刚在满是粪便的养猪场里摔了一跤。”
萨克森注意到他的异样,出声问道。
“行动计划改变。查克。”
文森特没有多解释,只是冲查克招了下手。
查克抓起碎布擦了擦手上的鹿血,立刻跟了上去,跳上车,道奇公羊轰鸣着在一片飞尘中远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