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珍反感从旁人口里听到“谁谁谁高考考了多少分”“谁谁谁考到了哪里”“谁谁谁在哪里买了大房子”,她讨厌听到这些,她总觉得是这些东西一点点带走了她的回忆跟记忆里头的东西,一点都不剩。是这些东西把人分出来三六九等,让她时常自责,让她不能在人间安生地活着,她恨这些东西。
忆珍一直都是矛盾的人,她刚刚想到一个东西的好,却在某一时刻也能感到那好东西的确是在某些时候让她越来越逃离人间的坏,这些“东西”也是如此,她怎么能说它们坏?她不能,如果不是它们,她如何接触到现代的文明,如何竟会励志做一个独立的女人?她到哪里去接受思想的洗礼?她享受着它们给予她的好,却忘恩负义地诅咒这些东西。
三个药店里,而今只剩下一个,唯一的一个,店主换了人,是别村的,如今村子冷清,看病的人也不多,况且,现在交通这样便利,大家都晓得往市里头的医院跑,只是偶有感冒咳嗽之类的小病,才偶尔抓几次药。
月牙村原先也有学校,学校不大,在月牙村最繁华的地方。学校有两层,幼儿园跟小学合在一起。学校没有特别的名字,就叫“月牙村小学”,忆珍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这样的学校,但以现在的思想来看,这样的格局跟名字难免会落后了些。
忆珍虽然在形式上这样想过月牙村小学,但在内容上没有,虽然忆珍没有在这里念过几年书,但幼儿阶段的那几年里,她却还是记得的。
忆珍现在都还不明白,她明明只在月牙村里念了不过几年学,可她的印象里,却好像是念了好多年好多年,如今忆珍在大学里呆到了临近毕业,可四年光阴留下的记忆,却远远还没有那时候的多,明明如今的记忆力更强不是吗?
其实不只在月牙村小学是如此,那在月牙村度过的整整八年时光,也是如此的感觉。忆珍总觉得自己在那八年里将整个人生都经历了一遍,不然,缘和她想起来那时候的事情,用叙事性的文字写,忆珍都还尽觉得不够,可打那以后的年岁,不知道是不是忆珍长大了,似乎十四年的光阴,一眨眼便过去了,忆珍印象里,再也没有前八年那样多的琐事可写。忆珍想用更多的文字去描摹而今的岁月,而要凑够配得上年岁的文字,唯有意识流般的文字而已。
忆珍一想到月牙村小学,首先想到的就是一件特别让忆珍不高兴的事,那时候婆婆带着忆珍上学校,学校的领导却说,忆珍年岁小,要迟上一年学。忆珍至今都不明白,迟上一年跟早上一年有什么区别,学校里比她小两岁的女孩子都比班里的其他人早上一年学呢,人家照样还考第一名。
忆珍以前总不觉得这有什么关系,真正恨起来,是在高二的时候,她看见那些同她一般大的同学在拍毕业照,可她却还要再熬一整年,才能有自由,她不能不恨。
可忆珍又想到了“矛盾”两个字,而今在忆珍经历了很多事情以后,这样的感触更加深刻。有一句话是说,命运扼住了咽喉,忆珍有时候想,就是扼死了算了,可命运不给忆珍一个干脆,它总要牢牢地扼住了忆珍的咽喉,让她濒临死亡,却又忽然的松开了她,让她体会到生的乐趣,如此,忆珍便总不能说,还是死了好,她总是觉得活着也不错。
忆珍想到此,觉得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其实并不是某些文件约束了她上学的年纪,是命,是命运让她如此,如此,她才能经历以后简单的高考,如此她才幸运的遇到了艺术跟文学,而不是被迫去当人人眼中的铁饭碗公务员,她才不喜欢那些东西,她厌恶这些东西。如果这个世界上,真有她能够得到的瓦尔登湖,她愿意去做一个拾荒的自由人,忆珍把“自由”二字当作她的天。她至始至终都喜欢那句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论,二者皆可抛。”
忆珍在月牙村小学呆到幼儿园毕业才离开,算起来,从小班到大班,大概也有四年之久,多出来的一年,正是因为忆珍生月小的缘故,多上了一年学。可短短四年,忆珍现在能够想起来的回忆,近乎全都是快乐,她好像从来没有哭过一样。
忆珍不知道究竟那些日子说到底是真的快乐,还是只不过因为那时候她年纪小,不懂得哭,只余傻乐?
忆珍不知道月牙村小学是什么时候破败的,好像是她上小学的时候。钰莹有一张小学毕业照,照片里的背景是月牙村小学,照片里头的人,唯余五六人而已。
忆珍回去月牙村,听到旁人说,今日是月牙村的庙会,天知道她心里头有多高兴。忆珍不喜欢逛高大明亮的商场,不喜欢听商场里震耳欲聋的流行音乐,她只喜欢庙会里星罗棋布的地摊,还有喇叭里头的呦呵声,人声,以及远处隐隐约约的戏子的声音。
可如今,竟是连庙会都破败不堪了,忆珍的心被分成好多好多快,每一块都住在一个小房子里,小房子一个个全都消失不见了,忆珍的心没有着落,无处安放。
每要过新年的时候,秋水镇专门供人贸易的地方,总会有条长长的街,全都摆满了红色的摊子,这些摊子或大或小,或露天或搭一个红色的大棚子,卖的全都是新年的用品。这些红色的东西,无外乎是对联,灯笼,鞭炮,“福”字,还有各种神仙之类,当然,还有小孩子玩的各种“炮”“烟花”之类的。
这些东西放在平时,原也不是多稀罕的,可在这岁日临近的天气,正是家家户户必备的,自然就要卖得贵些。忆珍跟着婆婆,总要在摊子里头逛来逛去好几回,找到最便宜的才行。其实以忆珍来看,其实便宜也便宜不了多少,大概便是一两块,至多不过五六块,可婆婆好像把这五六块当做是命根子一样,不肯多出。
忆珍不得不承认,婆婆砍价是个行家。忆珍从小见惯了婆婆砍价,几乎凡买东西,总要砍一砍。砍价是个学问,婆婆总能火眼金睛,一下子砍到合适的位置。具体是怎么个合适,忆珍也说不明白,大概总觉得自己买回来,至少是心满意足,没有吃了大便宜。
都说凡事看得多了,自然而然也就会了,就像学汉语,并不一定非要认识很多单词,考很多试,把分数定很高,才能学会,这是耳濡目染的东西,不是靠分数强行逼迫的。可这样的道理用在砍价上,用在忆珍身上一点都行不通。
忆珍虽然不会砍价,可见过无数次砍价。砍价是两个人的事,多数时候都是两个女人来理论。两个人在人来人往的商场里对峙,有时候店主为了表示自己的“难处”,还要做出各种夸张的表情来吸引别人的关注,又或者把声音提得很高,好像声音大了,话说得自然也就有了道理。忆珍八岁回了城市,在城市里呆了十四年,染上了城市里头的习气跟臭毛病,如今连单单站在人群里都害怕,更别提在一群乌泱泱的人里同另一个人辩论了。
砍价总是要求一个平衡,这样,势必会有一方要做出牺牲来让步。举凡忆珍见过的成功的砍价场景,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店主是笑着把自己的商品递出去的,她们要么边结账边碎碎念些什么,说什么“亏本了”“就没卖过这么低的”之类,要么便是脸色变得极差。其实忆珍也能理解,好不容易来了单子,却一下子少赚了很多钱,这天底下的普通人,谁不喜欢钱呢,如此,也能体谅。可仔细想来,她们其实并没有亏本,不然,她们又不是傻子,专门做亏本的买卖。忆珍每次听到她们说“亏了”,总是在心里极度地不相信她们。无非是因为钱,撒谎而已。忆珍想到这里,突然想起来四个字,“无奸不商”,其实并不能以此来武断地评价所有的商人,但老祖宗这样说,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小到街头一个卖菜的摊贩都尚且如此,也无怪乎老祖宗们会如此看待“商人”二字。忆珍这二十年里,怕过很多东西,其中之一,便是“脸色”,害怕到忆珍总也融不进人堆里去,总也无法与旁的人交心,无论女人,还是男人,女人如此,男人便更甚。忆珍连熟人的脸色都怕,更别提陌生人的脸色,忆珍凡想到一旦砍价成功了,总要被人讨厌,便想着多出点钱也就算了。
忆珍同人交流,一直都有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想,最好永远相安无事。忆珍知道这是无可能的事,所以她在心里暗自告诉了自己,交朋友如此,谈恋爱,如蜻蜓点水可以,倘若相濡以沫,最好不要了。同人砍价,总是要起争执的,忆珍害怕争执,她宁愿自己闷声吃了亏,也不愿同旁人起纠葛。
有时候,忆珍事后回想起来,总是暗自苦恼于自己吃了亏这件事,倘若吃的亏小了,忆珍总是能很快地说服自己,使自己心安理得,倘若吃了大亏,忆珍总是在心里咒骂自己不争气,这样持续好一会儿,她忽然想起来一个道理,她告诉自己,原来她们不过是尘埃一样的普通人,没什么大理想,每天在乎的便是活着,钱之类的小事,她们死了,也不过是这世上没有痕迹的事,可你不是,你不在乎这些,你还要更大的想法,你比她们多这么多东西,便是让她们多得几个钱,多逞几个能,又如何?倘若仔细算起来,她们总是吃亏的。你失去了几个钱,换来了对人类邪恶程度的感知,如此,便有了更多的素材,将其写进书里,让千秋万代的人辱骂她们,如此,忆珍总是会心安理得起来。
买了往墙上贴的东西,自然还要秤些干果杂糖之类的玩意。平时吃不到的东西,总可以在过新年的时候吃到。
忆珍喜欢吃糖,婆婆也喜欢吃糖,尤其是麻糖,可忆珍不喜欢吃麻糖。忆珍在前人的好多小说里见过麻糖,忆珍虽然不喜欢它的味道,但喜欢它承载的记忆。
忆珍数不清自己小时候吃了多少颗糖,以至于忆珍看到糖的时候,总能从一颗糖的包装袋,判断出一颗糖是惊喜还是失望。有一个成语说“先苦后甜”,忆珍如今时常后悔小时候管不住嘴,吃了太多糖。
如今招人待客,家里总要备些干果,瓜子花生自然不必多说,几乎是家家户户都有的,至于开心果、巴旦木,夏威夷果,碧根果,松子之类的,忆珍小时候没有见过,月牙村里,也不见谁家有过。后来,忆珍到了城里,头一次在别人家看到这些东西,总是忍不住要多吃,可父母总是教导她说,到了别人家,即使再喜欢的东西也要装作不喜欢,不要贪吃,要守规矩。忆珍记着这些话,以至于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愿不愿意到旁人家走亲戚,做客。愿意自然是因为有好吃的,不愿意自然是因为哪里都有“规矩”。忆珍被月牙村养坏了,打小就是个野孩子,不喜欢守规矩。即使忆珍在城里呆了十多年,无论是长相,说话,行事皆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城里人,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的心一直装着一个疯子,这颗心,并不属于城里。
可是旁人的眼睛只能看到表面的东西,却看不见实实在在的东西,忆珍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大骗子,是个彻头彻尾的伪装者。她用自己城里人的外表蒙蔽了所有人。忆珍如今到别人家做客,任谁见了,都要冲大人夸奖,说,忆珍真是个听话的好孩子。大人听了,也很受用,说,忆珍在家里也是如此,不爱说话。忆珍看到大人的笑脸,知道一个人如果活蹦乱跳,就会被旁人说不懂事,连大人面子上也是无光,因此,忆珍跟着大人走到哪里,都是这样子不会说话。起先她并不能装很长时间,总是没一会儿就要露出马脚,疯玩了一阵以后,她似乎能听到角落里有大人对她指指点点。忆珍告诉自己,下定决心下次一定要有始有终,如今,忆珍可以连着这样保持许久许久,久到她如今独处,亦成了如此,以为自己生来就是如此。可她有时候恨自己,恨自己不能像旁人一样,从内而外亦是如此,她管得了自己的肉体,却管不住自己的心,以至于她偶尔总会露出马脚。
忆珍在城里,总觉得肉体才是她自己,以至于她时常懊恼,自己因露出马脚而失去喜欢自己的人。可当她重回灵魂,明白心才是她自己,她总是会为自己是个“疯子”而高兴,那是自由的,独一无二的自己,她只觉得他们有眼无珠,她不再耽于情爱。她从不需要依靠男人,她又凭什么改变自己,讨好男人的倾心。
忆珍家虽然也和别人家一样,过新年要买些瓜子花生糖果之类,可在置办些大菜的时候,却总是“寒酸”得很,忆珍记忆里,似乎从没有吃过大鱼大肉,也许吃过,因为她很清楚得记得大人曾经在家里剁过排骨,可不知道为什么,想起来新年,她总觉得自己去城里以前,是的的确确没有吃过大鱼大肉。
她总是因此羡慕珊绒跟钰莹。珊绒跟钰莹家的饭菜是他们的爸爸妈妈做的,自然知道小孩子喜欢吃什么。可忆珍家的饭菜是婆婆做的,婆婆跟她差了五十多岁,是半个世纪。以前,半个世纪不值钱,一百年过去了,生活还是如此,可如今不同了,五年都日新月异了,更别提半个世纪。忆珍总觉得,自己跟婆婆差的,是一整个脑袋。忆珍总是跟婆婆吃很多婆婆喜欢吃的东西,婆婆喜欢吃粗粮,忆珍因此吃了很多奇奇怪怪的饭,在城里,别人听都没听说过。
忆珍总是跟婆婆说,她要像珊绒跟钰莹家一样,吃大米饭,还要炒好几个菜。婆婆每次都铿锵有力地答应,好,明天做,忆珍喜欢吃什么就做什么。可每每到了第二天,忆珍在外边高兴的疯玩了半天,兴高采烈跑来家里检查婆婆的进度,却发现案板上摆着的,是面粉做的东西。忆珍的心气炸了,黑着脸闹脾气,婆婆却说,这个比大米好吃着嘞。
忆珍不信,可婆婆很肯定地这样说,忆珍也信了。饭做好以后,婆婆信誓旦旦给忆珍舀了满满一大碗,还说,这好吃着呢,保管你吃了还想吃。忆珍将信将疑,可她尝了好几口以后,却发现一点都不好吃,她撒起泼来,宁愿饿一整个中午都不吃饭。婆婆不得不说好多好话来哄忆珍,说,下次做。忆珍信了,每一次到了下次,婆婆照样是如此。
忆珍那时候真心希望自己长大,长大了就能有钱,想买什么好吃的就买什么好吃的,每天想吃几个雪糕就吃几个雪糕,没有人能管着她。
如今忆珍长大了,手里头有了钱,她也不知道自己是该高兴,还是不高兴。她高兴没人管着她花钱,可她总觉得不够,她的目标不是雪糕,而变成了大房子,大汽车,变成了花不完的钱。
为此,她没有一天是高兴的,因为这个目标实在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实现,如果实现不了,忆珍总会因此同别人比较,觉得自己真失败。她也时常告诉自己大道理,可她是个社会人,不是孤岛,她是个城市人,是浮躁的二十一世纪的人,她既然选择了,就不能不被城市的,时代的臭习气熏染,不把钱视作衡量成功的标准,可她真恨这样,她讨厌金钱。
她讨厌从旁人口里听到谁的工作,谁的工资,谁的大房子,她总是听到这些,心里头总是失望,失望这周遭无数的人,竟找不到一个惺惺相惜的人。
有一次过年,忆珍记得尤为清楚,除夕夜,婆婆只做了一个西红柿炒鸡蛋,忆珍跟婆婆大闹了一场,可闹归闹,最后,她还是舍不得不吃。她是个馋猫,如今也是个吃货,为此,她吃过好多亏。她能吃,是出名的,以至于她至今都在心底里以为“能吃”是个贬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