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corn.”(独角兽)
沉重的骑枪被他高高举起,洞穿天花板,银色的光芒在枪身上沿着螺纹闪耀。
“The Beast of Possibility.”(可能性的野兽)
“Fly the unicorn into the sky.”(驾驭独角兽翱翔天际)
“Kamen Rider Nuotin.”(假面骑士Nuotin)
骑枪落下,如诸神悍然挥下撼世的铁锤,耀眼的寒芒宛如弯月,卷起汹涌的气浪。
墙壁在一寸寸崩裂粉碎,大片大片的砖块和地板像是被卷进了一场巨大的风暴,脱离引力,浮到空中。
如果是普通人在这里,或者七海熊切如果刚刚没有变身,耽误时间试图嘴炮降服鸣神我渡的话,此刻必然粉身碎骨。
这并不是什么特殊能力,很简单也很纯粹,以压倒性的暴力卷起拆迁办见了都得磕头的气流,让小小的走廊成了气流席卷的地狱。
鸣神我渡的两眼却在放光,这柄骑枪果然是与众不同的,这压倒性的破坏力,挥动起来简直像是铁扇公主的芭蕉扇。
神圣的双翼在气流中显现,那是一对巨大的翼,哪怕走廊已经被诺丁扩大了好几倍,甚至于墙壁崩碎,直接连通了隔壁的几个房间,但还是不足以容纳下这对巨翼。
鸣神我渡和七海熊切所见到的,超过7米的双翼还处于收起的状态,并且仅仅只是一部分,可想而知那是多么巨大的双翼。
巨大的尖角洞穿地面,庞大的独角兽在建筑里显得太过拥挤,好在它只是幻影,否则仅仅出现就足以毁掉这座建筑。
鸣神我渡对独角兽这种生物还算有些了解,毕竟考古学者多少都会接触些神话传说。
鸣神高寺去过罗马,那里的法尔内塞宫至今依然挂着画有沉静的处女驯服独角兽的壁画,由Domenico Zampieri大约在1602年绘制。还有非常有名的挂毯《淑女和独角兽》,被称之为“中世纪的蒙娜丽莎”。
在那里他还特意买了博物馆里昂贵的独角兽玩偶当做礼物,打算带回X国送给鸣神我渡,但实际上老家伙出了门口发现同样的玩偶小摊贩那里的价格不到三分之一,气的他当即找到博物馆的工作人员退货。
而此刻庞大的独角兽嘶鸣着,化作银白色的厚实装甲覆盖这个变态裸男的全身。
据说这种神话生物总是处于野兽和神兽的边缘,在遇到美丽的处女时就温顺得像是摇尾巴的宠物狗,但在森林里却是能碾压任何野兽的千兽之王,在有的传说里,它们甚至会把狮子老虎当成小点心吃掉。
琥珀色的狭长复眼被厚重的金属面罩覆盖着,像是欧洲中世纪持枪披甲的圣骑士,此刻只露出一线,明明是太阳一般温暖的色彩,此刻却透着处刑架般的冷意。
“Lethe Slash!”(Lethe斩击)
在每个人都以为如此焦灼的气氛下,两者会率先爆发激烈战斗的瞬间,Lethe出手,卷起绿色的弧光,划过周遭所有被束缚着的感染体宿主。
“噗噗噗!”
几颗头颅接连飞起,像是夏日运动会上活力四射,被高高踢起的足球。
黑洞洞的眼眶在空中闪着光,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黑暗、死寂、冰冷、全部潮水般褪去,像是在那不断循环往复的因果中,映出一个个可怜的身影。
那是一群佝偻的亡灵,他们徘徊在冰冷的河水中,深黑色的河水侵蚀着他们,无论对岸,还是原本的地方,他们去不了……
然而此刻,希望与绝望在同时消失,浅浅的阳光照进河面,泛起凌凌波光,一条条鱼儿在水底嬉戏,色彩斑驳的鱼尾掀起浅浅的水花……
光照进黑暗之际,亦是死亡来临之际……
很可悲,鸣神我渡所能给这些人做的,唯一的事,居然仅仅只有杀了他们。
但并那并不是出于同情,这些人只是普通人,偶然的获得了感染体的力量,那样强大的力量,却败给起源骑士,被囚禁至此……输者没有被同情的权利,而他只是,只是感到不爽……
无法死去,又无法活着,明明呼吸着空气,明明同样心脏在跳动,却听不到鸟儿的欢叫,看不到太阳温暖的光,深埋世界的底层,不为人知,逐渐腐烂……
这样的死亡……是不正确的,对鸣神我渡来说,是刺进血肉里,灼烧在灵魂深处的,无法忘却的嘶鸣……
头颅坠落,空荡荡的脖颈间,鲜血停顿了一秒,紧接着猛然一齐喷洒。
整个世界微微颤动起来,悬浮的血滴摇摇欲坠,鸣神我渡的瞳孔蛇一般缩动。
血雨倾盆,像是漫天的繁星在一瞬间聚集,红色的灯光映照着赤红的血雨。
隔着复眼,整个天空都映在鸣神我渡的眼中,这么看去,好像所有的雨点都是从天心的一点洒落,都会落入他的眼中。
一瞬间……鸣神我渡杀死了所有被束缚的灵魂,他沐浴着血雨,猩红的血沿着那对狭长的复眼滑落。
红色的灯光,红色的雨,红色的眼眸,像是一场万古唯一的舞台,野兽嘶吼着在血雨起舞。
哗哗的血雨声中,传来刺耳的金属摩擦声,像是什么东西吊在即将断裂的钢缆上。
那是Nuotin在蓄力,紧握骑枪的右臂弹簧般肌肉收缩,那种金属摩擦般的声音,居然是装甲下的肌肉带动着装甲剧烈挤压产生的。
“轰!”
独角粉碎者带起恐怖的飓风,强烈的风压几乎让七海熊切都站立不稳,难以想象这是一把贯穿类武器能爆发的威势。
但旁边的Lethe已经冲了出去,漆黑的臂刃擦着骑枪的锐不可挡的枪尖掠过,像是打火石般连续擦出刺眼的火光,高速逼近和诺丁的距离。
拉近距离,像是游戏里刺客打重剑士必先近身,这是理所当然的战法。
一寸强一寸强,但并不必然。
不论是刺还是横扫亦或者挑,崩,由于武器太长,都很容易被预判到,而且一旦被预判躲掉。骑枪由于力臂太长,很难迅速调整位置发起第二次进攻,如果被短刀近身,立刻就会陷入死局。
不仅如此,力臂越长,那么要端部运动起来所需的力矩也就越大,就要求持武器的力气要大。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枪的长度是刀的十倍,那么使两者端部以同样的速度运动起来所需要的力量也是十倍。
而这里可是生死一线的战场,哪怕一丝一毫的速度差距都可能导致战局逆转,相比于3米长的骑枪,Lethe臂刃这种贴身武器无疑更为轻盈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