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现在实在已经没有什么转圜的余地了。
人头攒动中,领头的凶人穿着醒目的橙色风衣,如果不是因为太瘦,这件廉价而严实的衣服,只会让他看上去像一只橘子。他举着火把,挥舞着镰刀抢了上来,指着张伯伦,似乎在喊什么疯话。
不过,喉咙又中似乎塞入了什么东西,一时嘶哑地发不出完整的音节。张伯伦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一时之间没有反应。但身后的人却陡然作出了队列上的调整。拿着长柄草叉和鱼叉的人走上前来,将鱼叉指向了张伯伦。看来这是一种暗号,在没有发疯之前,对方可能是联防队的成员。
张伯伦不禁扯了扯嘴角。
“妙极了,他们还能保持一定的智慧,这件事我一定要写到笔记里去。”
双方仍在僵持,而瘦高的橘子疯人似乎也明白过来张伯伦手上这个秀气的雕花物什,到底是个怎样的杀人器具,所以命令排头的两人握紧草叉和锄头的长柄,一左一右地慢慢拉近距离。
张伯伦缓缓地后退着,保持不将自己的后背暴露给对方。
击剑、棍棒、拳击是现代花花公子的三门必修课,而张伯伦每周要参加至少两次训练,他至少知道如何存活。
疯人们手持的寻常草叉长度一般为1.2米,加上刺击时扎下马步与伸直手臂的总距离,体前2.4米就是敌人突刺的攻击范围。只要相隔的距离足够近,他就还能放四枪,也就是说,还能有几个倒霉蛋倒下,剩下的就看短兵相接吧。
但这并不能说是保险。在火把的闪耀下,张伯伦已经看清了举起火把的男人的手臂。那不是人类的肢体了,手臂上长出了黑厚的兽毛,皮肤也蜕化成了一张完整的狼皮。而且,在硬茬的密集兽毛中间,小臂的皮肤骤然裂开,露出了一颗没有眼睑,始终在凝视张伯伦的眼球。
异变已经扩散了到市民,这就不是近身搏击能解决的问题了。
好在异变的证据已经收集齐了。即便一枪击毙眼前的怪物,这一胳膊的眼珠子与粗硬的皮毛也足够成为轰动全城的新闻,苏格兰场没有什么置喙的余地。之后将照片交给《镜报》,挣来的稿费也应该足以弥补柯林斯造成的亏空了。
对方在缓缓地逼近。
张伯伦左手端着沉甸甸的相机,登山杖被他夹在腋下,镶铜的把手反射着跃动的火光。右手抬起便甩了一枪,子弹直接击中了手臂上长出了眼睛的那个市民的左胸,对方的心脏应声绽开了一朵血花,然后直挺挺地向后倒在了地上。
围聚上来的人群都为之一凛,开始缓缓地后退。他也借此机会,为相机安装好了支架,以腾出一个可以结印的左手。
此时,马车上的虫后似乎感应到了张伯伦的命令,开始挥动自己的翅膀,一群漆黑的飞虫从林间地里飞来,冲进了人群之中。
他们挥舞翅膀的声音,似乎对月色下的疯人有什么特别的作用,而张开的鞘翅似乎一团乌黑,奋力地捕捉着血月的月光子。奇怪的是,虫群飞舞之际,回荡在疯人脑际脑际的呢喃,声音小了许多,而虫群与秘语似乎也形成了拉锯。
由此,那些逐渐围聚起来的疯人,在冥冥之中受到了遗忘律的干扰。
他们可以看见而无法注视,可以听闻而无法凝听。视线只要从张伯伦身上一挪开,注意力就会涣散,然后忘记追踪的目的,人群聚在一起,杀气腾腾而又议论纷纷,似乎记不住耳边奇怪呢喃的吩咐,而将注意力放在驱赶眼前的飞虫上。
很快,不断舞动的火把就点燃了队伍里同伴的衣物,几个人嚎叫着在地上打滚。
人群与马车由此形成了一个微妙的平衡,尽管平衡是不稳定的。
张伯伦争取时间的任务达成了,此刻他转过头去看着对峙的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