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所有人都带着复杂的眼光看着你。
那种眼光,首先是凭什么?
然后是猜测,你究竟是有钱,还是活儿好,还是word很大,你何德何能,让两个超级大美女跟着你一起出来逛街?
这种世界聚焦于你的爽感,不亚于在点球大战射入关键球!
徐欢带着林芳菲与程曦微,从半子公司离开,沿着珠水边的羊越塔朝着烈德走回去。
一路上所有人都在看着一行三人。
男帅女靓,丰俊神朗,自然容易吸引路人目光。
“阿欢仔,你回来了?食咗饭未啊?”
小区门口,在榕树下乘凉的阿公阿婆打招呼。
傍晚时分,吃完饭又不想在家开空调,正好聚集“村情六处”交流“情报”。
“吃了,在外面吃的。”
徐欢也确实没说谎,在半子大厦吃的。
“阿欢仔,这两个靓女······”
摇着蒲扇的阿婆,目光上下来回审视着林芳菲与程曦微,开着玩笑:“是谁啊?”
一旁穿着白背心的阿公搭腔:“嘿,后生仔,肯定是他女朋友啦,对不对?”
徐欢还没解释,程曦微反而先开口:“你们好,我是他的女朋友。”
“······”
话音刚落,现场鸦雀无声。
片刻,一个阿公站起来看着徐欢,语气严厉:“阿欢仔,我们姓徐的,可不会做这种门风蒙羞的事。”
徐欢解释道:“不是,啊,哈哈,她跟你们开玩笑的,她是我的同学,哈哈哈。”
说完,徐欢便拉着程曦微和林芳菲离开。
“现在的后生仔啊,男女关系真是混乱啊,一代不如一代啊!”
“呵,这两个女生,这么好看,比电视上的明星还好看,不知道怎么就被阿欢仔迷了眼。”
“哈哈,可能是贪阿欢仔生得靓仔咧,都有可能的,那两个女孩,年纪不大,应该还是有真爱大过天的想法。”
“是啊,刚才回答的那个女孩,都还绑双马尾,年纪不大。”
“都好,阿欢仔家里,只剩下他一个人,生多两个都好,女孩都不在意了,我们的意见没什么用的。”
“等阵!你们说,那两个女孩,是不是看上阿欢仔的钱了,我看新闻,现在有些叫,叫什么捞女的,专门和男的谈恋爱订婚骗彩礼的!阿欢仔的父母走的早,我们要帮他看好啊。”
“呵呵,这个不用担心,我们和欢仔一个祠堂的,我们徐氏宗亲的法律团队也不是吃素的。”
“话又说回来,阿欢仔有本事啊······”
一群阿公阿婆七嘴八舌地在讨论着。
······
“你,刚刚,为什么说,额,你是我女朋友?”
徐欢拉着两人,逃回家中,看着程曦微。
原以为自己纵横情场驰骋沙场,已经天下无敌,没想到,遇见了比自己还猛的人。
没错,徐欢承认自己是有点小帅。
但也不至于帅到,让女的看见,就会原地高()、坐地排()的程度。
更何况,程曦微看着也不像,那种十分狂热,能够穿着婚纱去看演唱会一百八十斤的微胖集美。
程曦微萌萌哒的萝莉脸,露出一副严肃的模样:“这是礼貌。”
“这是我在书上看到的社交理论,首因效应。”
“交往双方形成的第一次印象对今后交往关系的影响,也可以说是先入为主带来的效应。”
“虽然第一印象并不准确,但对每个人来说,第一印象却是最牢固的,并且能决定自己在之后与对方交往的态度。”
“如果我们给对方的第一印象很好,那么在之后的交往中,我们能较快地取得相互了解。”
“对于附和自己意见的人,人们往往更愿意付出友善。”
手()效应?
这是什么鬼畜的效应,比得上抖M,啊,不是,是斯德哥尔摩候群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