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总,你哥这件事,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28条: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冒名登记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被冒名登记为股东的承担补足出资责任或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出。
这件事中,你哥是被冒名者,他在法律上就不欠赵鹏举80万元货款,但是赵鹏举到处搞事情,给你哥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压力。
我给出的方案是:你哥应该报警处理赵鹏举的闹事行为,并且起诉美灿灿公司要求变更法人,让自己快速从纠纷中脱离出来。”
王律师理性的分析了那伟现在的情况。
“即使我打官司不用偿还80万,但是这肯定会被公司知道,秦玲玲是王睿智的老婆,知道王睿智用我的身份证给小三许意美开公司,我肯定会被开除的,期权也不保了,如果我自己偿还了这80万,是不是什么事都没有了?”
那伟还在幻想保住自己饭碗和千万的期权。
“那先生,这个以我的专业来说,是非常不建议的,因为美灿灿公司跑路,欠的供货商货款肯定不止赵鹏举这一家,如果你还了赵鹏举的80万,那之后的供货商闻风而来,那就不止是80万的事了,而且你在美灿灿公司的法人不及时变更,谁也不知道以后这个公司以后还会出什么幺蛾子,到时候受累的还是那先生你。”
王律师用自己专业和经验,反驳了那伟的侥幸心理。
“哥,你要相信王律师的专业素养,他可是我们公司的CLO,可不是你其它地方咨询的野鸡律师,你也不要再想你那期权了,本来就是画大饼的纸上富贵,每一天公司自从A轮融资失败,在秦玲玲和秦峰的管理下,公司也是每况日下,一天不如一天,而且期权肯定有竞业协议的,王睿智用你的身份证开的可是医美公司啊,你那期权肯定会作废的。”
那杰也出言打断了那伟最后的一丝幻想。
“哥,如果你需要报警打官司什么的,我会让王律师协助你的。”
“谢谢你小杰,给我一天时间的考虑,明天回复你。”
说完那伟失魂落魄的走出了面馆,背影略显萧瑟,毕竟已经打拼到41岁了,现在又要面临失业,期权泡汤,打官司等多重麻烦,心里面肯定是不好受的。
就像《凡人歌》里的歌词,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间,终日奔波苦,一刻不得闲。
就算像那伟一样的中产阶级,因为一个意外的浪花,也会翻船,虽然凡人不一定意味着穷人,但是穷人往往意味着凡人。
那伟下午回到公司,不在状态的划水到下班,打算回去跟自己老婆把事情都交代一下,也不想再隐瞒了,刚把车子在车位上停好,还没有下车。
手机就收到赵鹏举的2条绿泡泡app短信,一条是一张那卓越放学后的照片还有一条是一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