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0章 骑兵的黄昏——淘汰的宿命(2 / 2)诸天,从亮剑开始的倒爷首页

“这就对了。”李云龙拍了拍他的肩膀,叮嘱他给骑兵连的战士,做好思想工作。

到了总部的坦克营,一定要跟着那些识字的文化人好好学习,不仅要学会怎么开坦克,还要学会怎么指挥坦克。

骑兵连的马装备,李云龙也不要了,一个骑兵连换一个未来的坦克连,肯定是值得的。

等独立团有了坦克连的那一天,用坦克连跟鬼子的骑兵大队,骑兵联队碰一碰。

用子弹轻松收割敌人,绝对比骑兵连拿命去拼要强的多。

一场仗打下来,全团估计都得吃几个月的马肉,那不香吗?

那可太香了,李云龙做梦都能笑醒。

后勤运输队运力有限,武器装备到了三分之一,三个营各派一个连,到后勤队领东西。

运输队的队长叫老孙头,是经过长征的老兵,因为过草地战斗时身体受了重伤,恢复以后也没法到一线战斗了。

于是便转到运输队,继续发光发热为抗日大业做贡献。

他亲自给来登记的战士分发枪支弹药,以及皮带皮靴头盔三件套。

“老孙,不是说用过的二手货吗?这枪咋跟新的一样,感觉都没打过几发子弹。”

“嚯,这质感,握着太舒服了,还挺轻便的。”

二营长沈泉亲自带着人来领武器,摆弄着手里的八一杠爱不释手的叨叨。

老孙头笑着露出一嘴大黄牙:“你以为呢!虽说是二手货,可也不比新的差到哪里去,还省得磨合了,一上手就能用。”

比起老毛的那种粗犷式的仓库管理,pla对于武器非常爱护,保养的很好。

新枪可能会有一定概率有小毛病,但经过一小段时间使用的旧枪,已经磨合出来了,往往比新枪还好使。

沈泉只觉得非常满意,看八一杠比看ak四七还顺眼,直接把枪带挂在身上,握着枪摆了几个姿势,让战士们看。

“营长,你用这枪太帅了,比一营长帅多了。”四连长奉上了一记马屁。

一营和二营为了争夺资源,两个营长没少争吵,也有些矛盾。

沈泉知道这是一句马屁话,可他听着就倍儿舒服:“你小子眼光还不错,领枪吧!”

“谁比我帅啊?”

院外传来了一个声音,已经换上了新服饰新装备的张大彪,顺着二营战士让开的通道,龙行虎步的走了进来。

他挑衅似的看着沈泉:“二营长,咱俩现在谁威猛,谁帅啊!”

张大彪头戴迷彩头盔,腰间系着武装皮带,脚下踩着一双黑色军用皮靴。

威猛程度直接上升了一个档次。

要是再把八路军的灰色土布军装,换成迷彩军装,绝对能再上升一个档次。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沈泉在张大彪面前一站,就跟一条土狗似的,简直没法比。

沈泉都不敢相信,打量着张大彪的衣着,质问道:“头盔,腰带,鞋都换了,哪来的?不会是团长偏心眼,就给了你们一营吧!”

老孙头出言替张大彪解了围:“东西在我这,你还没领呢!”

沈泉这才发现,后面的桌子上摆了一堆鞋头盔皮带,他刚才只顾着看枪,全然没有发现。

“眼睛瞎了就赶紧治,以后不要问那么没脑子的问题。”

张大彪出言讽刺了一下老对手,让跟他来的战士把几双皮靴拿来,尺码有些大了,得换点小号的。

老孙头道:“张营长,尺码大了先换给别人穿,等后面的军靴都到了我再给你调换。”

军靴这些物资也只到了三分之一,后面的都还在路上。最后肯定每个人都能有合脚的鞋。

张大彪直接拒绝了:“不行,军情紧急,我这个连吃完饭就开拔,当然都要换上新鞋了。

像他们二营三营不着急的,往后捎一捎也不碍事。”

一有军情最先想到的是一营,这又是赤裸裸的炫耀。

沈泉的牙都快咬碎了,还说不偏心,团长可太偏心了。

老孙头给调换了小号的军靴,张大彪正要走,却又想起一事来:“对了,我听说这次还有一万件冬装,咱们是没运回来,还是怎么着了?”

头盔腰带和军靴都发了,总不能衣服不给分了吧。

老孙头还真知道:“你知道马上要打仗了,可能还要掩护老百姓转移。老百姓认咱八路军的衣服,所以就先不换了,等打完仗给咱们发。“

张大彪顿时了然,他见陈顾问穿的那衣服挺帅的,就想弄一身穿上。

“行,那我知道了,完了衣服到的时候先通知我,反正也肯定是我们一营先来领。”

临走又一刀扎在沈泉的心头,把他的心干的稀碎。

就显摆你一营厉害是吧!

沈泉气的牙痒痒,对他身后的战士们讲:“都给我听好了,拿了枪赶紧熟悉,一定要最快时间了解掌握。

小鬼子要来了,咱们二营能不能长脸,把一营压过去,成为第一批领新军装的。

就看这一仗的表现了!

打好了,我不吝夸奖。可谁要是表现不好,就别怪老子骂娘了。”

刚刚看着自家营长,被一营长扫了面子,战士们的心里面憋着一口气,高声的呐喊作为回应。

“是……”

声震八方,鸟雀都被吓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