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
漆黑的夜。
冷的夜。
没有太阳的夜岂能不黑、岂能不冷。
夜色浓稠,无云无月。
三架漆黑马车在漆黑的夜里狂奔。
快马轻车、车转马嘶,来得很快。
其中一辆最干净、最舒适的马车里有两个人,一个中年人,一个少年人。
白衣少年郎目若朗星,大义凛然道:“君子剑和玫瑰女侠的大名,江湖上无人不夸,无人不赞,如今其遗孤被魔头所害,我等侠义之士岂能坐视不管!”
这是一个唇红齿白、风流潇洒的美男子,如今在江湖上已有些许名气。
“江湖本多浪,不知这一次又要淹死多少人。”
鹰鼻鹰眼、满面威严中年人,身上穿锦袍,厚实手掌中握住两颗极有份量的铁蛋来回滚动。
滚动得越来越快。
少年人微微一笑,客气道:“有卫太爷这根定海神针在,江湖上掀不起多大的浪。”
卫太爷只是默不作声摇了摇头,闭目养神。
夜深、人静。
卫太爷突然睁开了眼。
夜该深,却不该这么静,静得连马蹄声都听不见,只剩下冷风在冰冷的欢叫。
卫太爷从马车上下来。
一群人从各自的马车上下来。
车夫已然死了。
喉咙上有一处致命剑伤。
死得悄无声息,连一点动静都没有。
这样的死法很可怕,对活着的人来说很可怕。
就算是一个普通人也不至于死时连一点动静都发不出。
这样的剑法到底该多么快。
在看到伤口后,卫太爷闭上了嘴,甚至连眼睛都闭了起来。
他本来有很多话应该说的,可是他现在居然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实际上,他并不是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
他以前是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可现在不是。
一个人若是性情突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那么他身上一定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事。
正如一个喜欢女人的男人,突然不喜欢女人了,那么他身上一定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大事。
卫太爷身上发生的那件事,发生在十年前。
十年前发生了一件对整个江湖而言都是翻天覆地的大事,除魔大会!
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岂能错过这样的“闲事”。
那时卫太爷还不叫“卫太爷”。
他的名气远没有现在那么大。
江湖地位远没有现在那么高。
那时“卫太爷”叫卫鹏,曾与另外五个志同道合的结义弟兄,合称“六杰义侠”。
他们共同参与了除魔大会,而如今,另外五人皆死。
甚至当初若不是君子剑和玫瑰女侠牺牲自己,这世上也没有人人敬仰的“卫太爷”了。
所以,在听闻君子剑和玫瑰女侠遗孤被魔头所害之后,卫太爷必须去帮,不得不去帮。
他可以不再多管闲事,但是这一件闲事,他必须要管。
不管,非但他的名气和江湖地位都要没,甚至还会从人人敬仰,变成人人唾骂。
这个是一个江湖人万万不可接受的,简直比杀了他还要痛苦。
可是现在,卫太爷还是很痛苦,怕死怕得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