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案:初见秦为吾之初见韩非。非异于秦人闻战,顿足徒裼,纵斧锧在前,贵于奋死。是为情理相杂,难于尚壹,故以利导之,以刑齐之。奖其最,斩其殿,故秦人皆奋死也。
其后非之所言存韩之策,言意虽恳,亦不过因利而行。”
等等,承光二十九年,她多大?
七岁?
七岁小姑娘读韩非子?
倒也不是不能读,幼年读书,为其一生做基底,路子要正,根基要稳,才能为今后读书打基础。韩非子并非正统意义上的启蒙之书,冷峻严明,尚法重术,说严重些,都是法家酷吏读的御民之策,不能养人之本能亲善之心。
继续往下翻。
后面的几篇写得断断续续,时而又有修修补补。
“隆平六年冬十一月二十三
非言: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夫离法者罪,而诸先王以文学取犯禁者诛,而群侠以私剑养。
昭案:任侠游行,莫不延颈而交,此上古之群风也,史官嘉而记之,人皆从而信之。人主纵忌,犹不得不聚人心,左支右绌,窃以为混通群议,喁喁相化。此风盛极,侵染庙堂。为臣者养士而标高,为君者讳人言而箝口。士所欲归附者以百数,争为之死。人臣据势,翘足以虚君,恣欲而自快,终成乱政。赵氏之乱,自赵宣子始,至悼襄废立代嘉,赵迁亡社稷,不亦唏嘘哉?
还是在这一页之后,墨迹不同,字迹也略有差异,疑是之后补上的一段。
“昭案:此前言慎犯禁,今再言禁私刑。纲纪出而法度正,规矩定而方圆成,此为先决。然,一国之内,制度不可不察,律法不可不壹,人主方如水之就下,如指臂使。私刑者,虽有规矩,与国法而方枘圆凿,不为乱法邪?今大过大过矣。
记于隆平十年冬腊月二十”
隆平十年腊月二十?
不过两年前,她又补了这一句作何?
断断续续翻也断断续续想,一册书翻完,像是陪着她从七岁孩童走到二十岁。李世默心头大恸,一时胸有块垒,而她又早早睡下,难以抒发。
他坐下,取了一张同样的朱栏纸,纸镇压平,端砚磨墨,举起的笔似在颤抖。
“清风不识,仆不意阅君之缥囊缃帙,始觉金相玉质,久读如冰释泉涌。今略陈固陋,谨再拜呈前,万望赐教:
其一,君所言禁私刑,是为乱法。不才展而论之,杀鸡儆猴为术,鸡罪不至死而杀之,是以人君乱法度纲纪邪?
其二,大争之世,何以山东六国皆陷颓势,独秦以一家之势,扫六合,加九锡。而非东西二帝,各兼其地,以崤函为界,裂土而决?
此二疑,为仆拜阅君之雄文偶感,文意粗疏,望君不日拨冗斧正。再拜顿首。”
写完之后,李世默似有不安,握着湖笔的手停在砚边,迟滞许久。墨迹渐干,他对折起那张纸,还是夹在那册韩非子札记中。
做完这些之后,李世默的目光忽然被书架上的那本计然策吸引。他记得当初在剑南道节度使府的时候,她当时翻的就是这一册书?
果不其然还是两册,一册书,一册笔记。不过札记尚未整理成册,一张湛蓝的包背裹着一沓朱栏纸。好奇心驱使,他连同那一沓笔记一并从书架上取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