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六章(1 / 2)老刑警首页

当天下午5点23分,公安局二楼刑警大队会议室内,警察们围坐在会议桌前,召开“6.17丁凯被杀案”的案情讨论会,会议一开始周民就杀害丁凯的“凶器”——氰化物的来源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周民说:“我们都知道氰化物属于剧毒,它在运输、保管和使用过程中配备有一整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任何一处环节上的变更都有详细的记录可供追查,再加上氰化物的应用范围并不广泛,仅仅只限于化工、实验、合成医药,等特定领域,如果凶手是从这些途径获得氰化物,那势必会留下相关的痕迹,我认为我们应当着重对本市的这类企业及实验室展开针对性的排查,排查是否存在氰化物缺失的现象。”

随后,同事提出了疑问,“那这氰化物有没有可能是凶手自行提炼的?”

望着提问的同事,周民说道:“确实,不排除有那样的可能,针对的解决办法便是投入更多的时间与精力进行逐一排查,但我们侦破案件的方法并非局限于此,”周民将一份事先准备好的资料放到会议桌中央,继续说道,“这是痕检部门的同事对案发现场车辆中氰化物的载体,也就是那瓶车载香薰所做的另一份检测报告。报告中指出,香薰体积小巧,做工精致,并且密封性极佳,基于这些特点,表示香薰在拆开与注入氰化物这一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显然这对于凶手的作案是一种拖累,这意味香薰极有可能是凶手一早改装好带入到车厢而并非原本就存在于车厢内,检测报告中同时也指出,香薰的结构并非一体式设计,在拼接处检测到了极细小的拆装痕迹,如果凶手是在投毒现场进行香薰的改装,难免会招来不必要的注目,甚至有败露作案行踪的可能。而值得欣喜的是,这一品牌的香薰并不普遍,除了线上店铺有售,线下则只出现在商厦的专柜里,这两处销售渠道相对正规,这使得购买者的身份信息有迹可循,这在另一方面也是增加了追查凶手的有效途径。”

对于周民的这一分析,在座的警察们向他投来了赞同的目光。

“那这凶手是怎么进入车厢进行投毒?”

随之而来的这一提问,负责车辆检测的同事给出了回答,“经过检测,死者生前驾驶的车辆两侧钥匙孔均没有被机械钥匙打开过的痕迹,车门也没有被撬开的痕迹,这说明了凶手很有可能是通过遥控钥匙正常开启车门,进入到车厢进行投毒。”

“那凶手这钥匙从哪里得到?”

这样的情况显得有些不可思议,同事们交头接耳,小声议论着。

对于这一疑惑,周民最有话语权,“这或许只有跟丁凯关系最为密切的那几个人,才知道其中的奥秘。”

同事们显得困惑。

继而,周民解释道:“何薇在案发车辆中采集到沈城和章珂的指纹,据他们两人称,案发前,他们乘坐过丁凯的这辆轿车,并且他们都是丁凯的好友,与丁凯关系紧密,虽然沈城现已受伤在院治疗,但不排除有作案的嫌疑。而另一伙嫌疑更为重大的,则是荣兴地产那些人,他们同样有机会接触到丁凯,并且,从丁凯电脑中保存的资料可以看出,那些证据对他们极为不利,再结合他们的一贯劣迹,这无疑是有力的证明了荣兴地产的那些人更具备杀害丁凯的动机。”

“但从网上看到荣兴地产在今天上午就此次案件特意召开了记者招待会。”有位同事说道。

“他们发布了哪些消息?”周民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