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呼呼——”
约翰大口喘气,右前臂的衣服破损严重,血自手臂流淌至指尖‘滴答滴答’地掉落在地上。
“该死!”约翰举起手枪,对准了前面的巨物——那是一匹大到夸张的狼。尽管约翰精准地捕捉到了狼的踪迹,但手在之前开枪已是被震得发抖,无法完全集中瞄准。
此时此刻,约翰终于记起了锻炼身体对于调查员来说是多么重要的事。哪怕以后要做一名魔法师,一副健康且强壮的身躯也是不可或缺的。约翰也开始吐槽为什么那名神秘人不把好事做到底,顺便做一个减震的刻印不好吗?
听到枪声,巨狼本能地向后退去,这给约翰争取到了五秒钟的喘息时间。刚刚是最后一发子弹,魔药还是......没有时间多考虑,约翰将腰间的一瓶药剂打开喝下。
我就不应该省那几发贤者之石的子弹!约翰心里在骂着自己的贪婪,因为在之前为了测试装有贤者之石碎片的子弹对约翰有什么样的影响又损耗了四发子弹,再加上之前因为琳做研究损耗的两发,前后的价格加起来预计已经超过了五十金镑。
约翰实在不忍心让钱财这么耗费掉,得知自己只需要狩猎三匹野狼之后,在没有得知具体情况下,将手枪里的子弹替换为普通子弹。在解决前两匹狼的时候,约翰只花了三发子弹,但他没想到第三匹狼会如此巨大,已经完全超出了自己对于狼体型的认知。
巨狼再次袭来,尽管约翰及时做出了预判,但依旧躲闪不及。
约翰的手心里出现一团火焰,这是他的魔法,也是约翰极少数掌握的魔法,尽管它只是普通的火球术。
尽管卢恩的魔法一直被定义为最适合新手使用,就拿火球术来举例,卢恩魔法体系里的火球术与正统火焰系魔法里的火球术相比,破坏力更低,但却是能瞬间释放的。有人认为这是卢恩魔法的一大优势,卢恩的魔法最多也不过是铭上一些咒文,没有吟唱一说。
说到底,这也不过是一匹较为巨大的狼而已,约翰暗中窃喜。
但与约翰料想中的并不一样,巨狼的身边产生了一股难以抵挡的飓风,即便有六七米远的距离,约翰仍旧能感受到阵阵寒意。或许是因为约翰的挑衅枪击激怒了它,或是在那股飓风的加持下,狼的速度已经远超刚才。
你会魔法之类的技能你早点用啊!一股无力感涌上约翰的心头,这绝不是我太弱,而是对方太强。
飓风宛若刀子一般,切割着约翰的肩部,瞬间血花喷洒而出。
“你别看戏了好吗?!”约翰朝着一个方向大喊,那是琳所埋伏的位置。自己向后退去,左手刚拿出几发子弹准备填装,‘啪嗒’子弹掉落在地,左手已是失去知觉,只不过直到刚才才有发觉。
如果刚才使用的是恢复魔药或是选择填装装有贤者之石碎片的子弹就好了。
因为巨狼的速度从刚开始出现便一直呈现出增快的趋势,约翰刚才使用的便是能短暂性提升人体素质的魔药。人与兽选择肉身搏斗,显然并不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