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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的老家就在千里山,咱们算是老乡啊。你是灵上学宫的学生,学什么领域的?明鉴保持长辈对晚辈的慈祥:“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在灵上学宫主修法律,那时只怕你爹妈都还没出世呢。”

长河道:“学生成绩不好,没有考上灵上学宫,现在跟随西泽老师管理学宫杂物。”

“哦,”明鉴忽然不知道说什么好,以他的地位,自然不知道这个西泽是谁,也不知道再问什么。

长河有点羞涩,从背袋里取出一本薄薄的本子:“学生通读过明鉴院长的国务六论理术,还有东帝国百年史论国法通本……”

这些都是明鉴平生的着作,有政务心得,也有史学和法学的论述,以往真的有人通过这几本书的见解得到他的注意,心里就越发肯定了这是个想走个捷径得到一官半职的人,明鉴就等他说下去,虽然对这人的第一印象不是特别好,但是如果说的好,能给个进入灵上学宫正式学习的机会也不过是举手之劳,后面的事他就管不着了。

霍昂提醒他:“明鉴院长很忙,你有什么事只捡紧要的说。”

长河双手把那册子递上去:“长河通读了院长六本着作一千四百万字,略有心得,觉得其中有不少疏漏,特来提出一些意见。”

“嗯?”明鉴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长河羞涩的笑道:“也算不上疏漏,只不过其中颇有空泛的地方,东帝国有民众亿万,官僚层级三十多级,层层下达,难免有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学生观察:以灵虓和为阙王族交界的七城三十万百姓为例,每人每年需要交纳赋税七十七钱,要是在正常年景也倒还过得去,但是遇到荒年,就完全交纳不齐,甚至有闹死人的情况。哦,学生知道,这是为了督促各级官吏不徇私舞弊,把全国的收益统一划分了标准线,可是这样是否过于死板?”

明鉴的脸色难看了起来,这种统一赋税的决策虽不完美,但是是他执政的创举,任由一个乳臭未干的孩子突然跑到面前说三道四,他有点生气。

霍昂想化解这个尴尬:“你说的是你一个学生的见解,难道你小小年纪,能比明鉴院长想的更多,看的更远,他老人家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还多哩。人在少年,难免血气旺盛、自以为是,觉得自己懂得了天下道理,明鉴院长不欺负你,等我亲自给你们老师写信,让你不用每天打杂,可以正式的进入灵上学宫,好好研读学问。”

“那也多谢了,不过这并不是长河此来的目的”长河说:“除了赋税一条,我觉得在官吏安排、家族分治、军队铺建、军种变革上,依然还有许多漏洞,例如:虎贲军是拱卫龙庭的重步兵,然而世世代代都是腓德烈家族来掌管军权,这一代两代还好说,三四代下来,国有的军队就成了私有的军队,后患无穷。例如:东帝国六大家族分封管理,大家族有为阙、夏末、商族,各自设立关卡,通商不变,甚至相互争夺,私募士兵还有,我曾去夏末家族游历,认为他们那的今天可能就是为阙王族的明天,那里的官员冗杂、人浮于事,往往三个人能做成的事,就要招十几个甚至二十几个人来吃皇粮,这种恶习虽然在为阙王族、龙庭内不明显,但是已经有苗头,在这样下去,只怕会影响执政效率东帝国限于国土,兵种以重步兵为主,有限的骑兵都在屯扎,造成了颜家一支独大,不如从现在开始,有计划的筹办自己的骑兵部队,平原地区的马匹是不可能比得上西北马的,但是我们可以不组件重步兵,而向西北的白狼王游牧民族学习,建立廉价的轻骑兵和游骑兵,东帝国官兵等级森严,就连百夫长也有随意处置士兵生死之权,而且多设监军,监军掌握后勤、财政、治军大权,降低了军队的战斗力,必须彻底整改还有政治任免,现在的国家政务,全都归到了政务院和军务部,应当适当分权,而监察部多有做事不利的地方,应当进行如此的整改……”

气氛在长河喋喋不休中变得很尴尬,

朗宁不停的往肚子里灌水,喝的肚子圆滚滚的,霍昂似乎是头晕,脸通红的不知道朝哪看,明鉴低着脑袋,脸上的肌肉皱城了一块铁板。

政务院上来两个下人,一个说:院长,快到开会的时间了。

一个拽住长河就往外走,生拉硬拽的把他弄了出去,长河临走前还努力将那本自己撰写的册子仍在了明鉴的桌子上。

书房内没一个人敢大声说话,霍昂、朗宁都极其尴尬,走也不是,留下也不是。

过了好久,明鉴抓过那本粗纸写成的册子,狠狠的摔在桌子上,骂道:他妈的!

听见明鉴骂出来,霍昂心头的石头方才落地,上去赔笑:“年轻人,不知天高地厚,自以为知道了道理,实际上真有的他们苦头吃。”

朗宁也说:“这些半大的孩子,最是冲动无畏了,就算是给他们一个国,他们都敢接受去管。这些人,就是读书读死了,就拿那军队改制来说,新建游骑兵,您也不是没想过,可是款子从哪出,是归属步兵还是独立出来,要是独立出来,谁来统帅?您安排人,军务部不干,军务部安排人,政务部有意见,而且还得看内廷的意思。这想一件事,上嘴皮碰下嘴皮,要做一件事,就管道方方面面,能乱死、麻烦死。”

明鉴发了一阵火,毕竟年迈,气性小,也就不生气了。霍昂和朗宁陪他讲了一阵笑话,也就都告辞了,为了避免招明鉴烦,朗宁走的时候顺手捡走了那本长河留下来的稿子,让下人扔了,并派人警告灵上学宫来的老师,要严加管束手下的人。

这一天就这样的过去了,明鉴在发完火后还要熬夜工作。

霍昂要回内廷看望皇帝的病情,他现在已经连准备后事都想到了。

朗宁最清闲,他从白长城回来,要回家找他的老婆亲热亲热。

不过,世界上有人高兴,就有人悲伤。有人兴奋,就有人苦恼。重百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而且在大部分的情况下,都是别人高兴,他悲伤,别人兴奋,他苦恼。

曾几何时,他也是东帝国聪明人群英荟萃的灵上学宫的学霸,学而优则仕,进入龙庭外交府的时候刚刚三十岁,三十岁就担任的外交管事,真是意气风发、少年得志。

然后这个小小的没人可管的管事做了二十七年,他从青年到中老年,从指点江山到脑袋秃了一半,官职再也没升过,薪水二十七年涨了六分之一在物价翻了两倍的情况下。

他已经放弃了,灰心了,老老实实等着退休。不过在他退休之前的这十年,总是有别人不想干的苦差事落到他的头上。

这次他的任务是来鸟不拉屎的褒族做使节,他的任务是骂人。

骂人不是好事,尤其骂的是捏着拳头随时要揍你的野蛮人。

他有种不好的预感,尤其是在他进入河谷城后,迎接他的不是俯首听命的高级官员,而是用看没能耐的丈夫的那种眼神直盯着他、老的不像样子,但是没穿衣裳的女祭祀。

59、人生赢家

从来没有一个家族的使者到了对方的领地会被装在钉住窗帘、密不透风的牛车里拉到对方的都城。后来根据褒族人的解释,是褒族的山神不喜欢生人,然而他虽然笨,却也不傻,他知道这是褒族境内地势复杂,怕他和居民接触、观察地形,把他当奸细了。

当然也从来没有像他这样空着手到别的家族拜见首脑的人,这不是重百的本意,而是政务院和参政会根本没有批钱。

他就空空双手来了,连他自己都觉得过意不去。

在他到达相当于为阙王族最小的城市最破旧的旅店,也就是这个褒族的驿站的当天晚上,女祭司带着大群人呼呼啦啦的进来了。

重百有些局促,他认为这些人是来带他拜见褒族族长的,坦白的说,他舟车劳顿,又有点闹肚子,现在不在状态。他向这个凶神恶煞的女祭司满怀礼貌和迁移的点头微笑。

叽里咕噜、咕噜咕噜,女祭司对他说。

“什么?我听不懂。”重百不懂方言,他唯一的随从,也是唯一的翻译因为刚到褒族境内就发了热病,现在还躺在牛车上哼哼唧唧。

好在对方有个懂官话的女人,同样实在很不漂亮的女人翻译:脱了衣服

“什么,脱衣服!”重百长大嘴巴,生怕那女人翻译错了。

“脱了衣服,等我们的祭祀给你驱邪。”那个凶巴巴的、少了一只耳朵的女人说:“这是褒族的规矩,你是外来的使节,需要遵守我们的规矩。”

重百立刻挺起腰杆,努力成愤怒的样子,义正言辞的说道:“放肆,我乃是龙庭派到你们这里出使的官员,虽然官衔不高,但是读书人可杀不可辱……”

女祭司身后的那个彪形大汉披着块兽皮当衣裳,胳膊有他的大腿粗的大汉,挤上前来,一把拽住他的领子,稍稍用力,就把重百的衣服撕破了个大口子。

“别动手别动手,我脱,我脱还不行吗!”

这个老女人,老祭祀围着他转了十几个圈,嘴里念念有词,手里的铃铛毫无规律的叮叮作响,被逼脱的一丝不挂的重百苦着老脸,在原地觉着屁股,接受这里主人们的观摩。

当老女人转完第十七个圈后,头也不会,顺着门缝溜走了,少了耳朵的女人大声对他说:“你,除非我王召见,否则不准离开这里。”把他的外衣带走,留下件鸡毛和粗布拼接成的怪异服装,然后也走了

那个彪形大汉用大眼睛恶狠狠的瞅了他一眼,也出去了,临走时把房门用力的关死,发出巨大的声响。

重百已然生无可恋,呆怔了半日,穿上裤子,倒在床上长吁短叹。出师未捷,先受到了这等侮辱,竟然还要在退休前遭这罪。

“今年四十七岁,七十岁退休,还有二十三年,每年一个金子的俸禄,那就是二十三金,退休的时候还能有一笔补偿金,给儿子留下一半置办家业,剩下的可以再娶两个小老婆……”重百在对未来的憧憬中进入了梦想。

也不知睡到了什么时候,他觉得有点热,迷迷糊糊手往旁边拉被子,却恰好摸到一只大腿。

然后他猴子似的蹦高一跳,双手夺过桌子上的油灯。

油灯昏暗的灯光下,有个女子揉着睡眼朦胧的脸,面向他斜卧着。

“你你你你是谁!”半夜里有人爬到他的床上,这还怎么得了!

“你在干什么呢”女人官话说的还算标准,语气充满不理解和抱怨。

“你是谁,到我这干什么,你知道我是谁吗!”这算是重百这辈子唯一一次用官职恐吓别人。

“我是龙庭的使者,灵上学宫大学士、政务部外交府管事!”重百左手提着裤子:“你是干什么的!”

那女人伸了个懒腰,重百看的脸上一热,想要回避又十分舍不得。

“你在哪儿做什么,过来嘛”女人伸手去拽他的脚,重百惊慌失措,险些把油灯掉在自己的踹开女人的手

“说,你是谁派来的!”

女人一副惊奇的模样:你不知道吗,是奇大人让我来服侍你的。

“奇大人?奇大人是谁?”重百设想这是个褒族的腐败官员,想用美色来腐化自己。

“我也不知道……奇大人就是奇大人,大家都叫他奇大人。”

“他让你来干什么?”

女人睁大了眼睛说:“这还用问,让我来陪你睡觉,顺便监视你不让你乱跑啊。”

重百抱着油灯思考了半天,实在琢磨不出背后的味道,这不是他第一次出使,以往虽然也有类似的艳遇,但是怎么着也要在奢华精致的贵宾房间,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比如“加深两家族友谊”“为贵客缓解舟车劳顿”“听学识渊博的大学士讲讲各地的风土人情”“跟大学士学外语”之类的理由,这么坦白和真小人的做法他还是第一次遇到,竟然搞得他不知道是谦辞还是笑纳。

用毕生的官场经验思考了好久,重百最终放弃了思考,相比较这些蛮夷奇异的脑回路,他开始觉得这个女人还是挺漂亮的。

于是他在褒族的第一个晚上,就是这样的刺激和享受。

这个女孩名叫泥草,刚刚十九岁,会说几句官话,平日里在褒族接待外宾的驿站做些摘菜淘米的活儿,直到昨天才有个奇大人来命令她,把他的一举一动都要报告给他听。泥草没什么见识,大人说干啥就干啥,这才让重百有了这场奇遇。

“大人,听说为阙王族有一千万人口,大街上人挨着人,头碰着头,家家户户都养了猪牛马羊,数都数不清,窖子里囤的粮食十年都吃不完,大道上的砖头都是银子做的,可是真的?”

重百笑了出来:谁告诉你的。

“大家都这么说哩。”泥草说:人家都说了,为阙的人到大街上,都带着两个布袋,前面的那个布袋放大饼,饿了就吃大饼,后面的布袋放腊肉,馋了就吃腊肉,那腊肉和大饼吃都吃不完……

重百笑道:全是胡扯。

“哪里胡扯?”

“胡扯就是胡扯啊,告诉你,你说的那是天上。就算再为阙王族,那也是人,两个眼睛一个鼻子,谁也不多谁也不少,就像我家,按照我的俸禄,没什么油水,一天三顿小米,肉倒是能吃的。至于平常百姓,能逢年过节吃次鲜肉就幸福的不得了。”

泥草还是觉得不可思议:褒族的三等人一年才能吃一次肉,家家户户的粟米十成里有五成是要交给贵族的,每年大部分时间都吃不饱饭……

重百知道,褒族人分四等,第一等是大祭司、大巫师以及王族血脉,第二等是普通官员,第三等是平民,第四等是掠夺来的奴隶。

“大人,你带我去为阙好不好,我给你当牛做马,能让我吃肉就行。”

“跟我,跟我走干什么!”

“给你生娃啊,我要是在褒族嫁给隔壁的王小二,我的娃也天天吃糠咽菜,跟着你去大城市,我的娃能天天吃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