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猝然跳出来一个十公分的大汉。
“这位就是你的对手。”
“很好,很好。”
林疑志一点也不慌,很自信的提着剑。
“张审,出手可别太重了,小心点!”
他时刻知道自已是一名剑客,提着剑冲过去。
对手是一个身高1公分,手拿着一根铁棍的黝黑壮汉,有人说这人是杀猪的,杀人不眨眼,下手不分轻重,原本的武器是一把大砍刀,只因是比武,不想杀人才换了根铁棍。
林疑志一近身,铁棍就打过来,他灵巧一躲,使出从义剑法第五式,剑刺中了张审的后背,那伤口深一厘米,宽同样是一厘米。
张审受了伤,像发了犯一样,拿着铁棍四处乱敲。
铁棍打在剑上发出来“锵”的一声,震得他的脑袋泛起阵阵的耳呜,声音刺他的耳朵越发疼痛。
从声音明显可以感觉得出,这一棍下来,比先前侯三烂的“狂铲”还要重,当时他用剑档下侯三烂铁铲,都未发出比这震耳欲聋的声音。
如果说侯三烂使得是没有内功的“狂铲”。那么,张审就是把武学内功运用到铁棍子上。
从义剑法是只攻不防的剑法,招式都是靠近敌人后才使出来的,无管耳朵有多么难受,他要想羸,都必须近距离的,挡下张审的棍子。
“狂斩”是刨丁解牛刀法中的绝技,如今由张审使了出来。
在张审使出绝技“狂斩”之后,他能感觉到棍子上带着火红红的气焰。他要用双手掋着剑才可以挡得下来。
“好了!好了!比武到此结束。再打下去菜都凉了,还怎么吃!”朱老板似乎对怀疑他的武功,“不管少侠的武功到底怎么样,以刚才的表现在看,足以证明林少侠是个人才。进大堂里一起吃饭吧!”
吃完夜宵,朱老板还送林疑志去睡房休息,待他十分的友好。
此地离莫煌城不远,今晚睡好觉之后,天明再出发,赶不到半天的路就可以进城了。
想想林疑志都有点迫不及待的参观武林大会,看各路英雄好汉齐聚莫煌城是怎么一番盛况,会不会有他最爱看的江湖人事恩怨情仇上演。
黎鸡啼鸣,叫人早起,又是一个阳光明眉的早晨,昨晚的安睡给了他一份惬意感,同时又多了一份庸懒。
朱老板做好了早餐引他前来吃。
“林少侠牵着马要去哪?府里的佣人做了宝粥和肉包子,不如你先吃完再走好不好?”
一早起床没有点东西下肚,他确实感觉到饿了。
好吧!
“这就对了,”肥胖的人笑起来就是让人感觉到狡猾,“这就对了,不焦急着走。某最喜欢与武林人士畅谈后生往事。”
饭桌上,朱门户府上的厨师做的宝粥与肉包子的确很好吃,他无所顾及的塞进肚子。
“我昨晚见林少侠的从义剑法十分的了得,不知你是否是要莫煌城。”
“嗯!”他把一个肉包子刚填进嘴里,说话有点含糊不请,“这里离莫煌城还有多远?”
好在別人听得清楚他说得是什么。
“不远,在这里从大路出去,骑着你那小马骓,半日路途可以到莫煌城城门,只是过了城门还要走过一段荒废的军营地带,才能到达有人居住的地方。”
“那地方叫什么名?”
“梅镇,就在梅雪山庄脚下。”
听到这里林疑志的内心激动不己,他很想去梅雪山庄。
“少侠此去莫非是为了参观武林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