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章 糜烂东汉待灭亡(2 / 2)魂穿汉灵帝:数说三国首页

县有县令、县丞、县尉。

县令是一把手,县丞是二把手主要负责文书,县尉是三把手主要负责兵役和劳役,他们各自的下属是掾史官,都是百石俸,月俸16石,每个县平均在30人左右。

县里还有各署诸曹,负责九卿从中央到地方的事项,例如太仆的马政、少府的杂税、廷尉的律法、太常的祭祀、大鸿胪的外交在县级只有一名曹史,比三百石俸,月俸37石。

宗正、卫尉和光禄勋是直属中央的,没有地方事务。

县里最重要的还是对接大司农的赋税曹,一般还分为户曹和田曹,主要就是负责算赋、更赋和天赋的征收工作。

县一级的官员数量是最多的,每个县平均下来差不多是五十人左右,1180个县级就是接近六万官员。

县令的年俸一般是六百石俸,月俸70石;县丞和县尉是比六百石俸,月俸50石;下面是四百石俸,月俸45石,比四百石俸、三百石俸、比三百石俸、二百石俸、比二百石俸,最低是百石俸,月俸16石,总共9级。

县一级官员的平均年俸在300石左右。

那么县一级的总年俸约是900万石粮食和11亿钱。

郡和州一级的官员比县一级要少,尤其是州刺史只是六百石的官员,更像是监督地方和洛阳外派的联络员。

目前只有并州、幽州、益州和豫州实行了州牧制度,只有等州牧制度全面推行之后,州一级的官员数量才会逐渐增加起来,反而是郡一级的官员数量,还是相当庞大的。

郡有太守、郡丞、都尉,他们的下属自然比县令多,各曹掾史的配置也比县级更细,平均每个郡的官员超过150人,13个州和105个郡级的官员接近2万。

郡太守是二千石俸,月俸120石;郡丞和郡尉是千石俸,月俸80石;其他属官是三百石俸到六百石俸。

郡州一级官员的平均年俸在600石左右。

那么州郡一级的总年俸约为600万石和7.5亿钱。

洛阳城的官员在一万人左右,平均年俸更高,能达到800石左右,总年俸大概为400万石和5亿钱。

那么百官俸禄一年就需要2000万石和25亿钱。

公元187年,全国算赋低于20亿钱,已经不够给百官发工资了,汉灵帝只能加大卖官鬻爵的力度。(《后汉书·孝灵帝纪》:是岁,卖关内侯,假金印紫绶,传世,入钱五百万。)

更赋是年龄23岁到56岁的成年男子,可以缴纳300钱免掉当年为期三天的戍边卒役,对于交通极度不方便的各州郡县而言,能花300钱免掉戍边卒役,是非常划算的。

毕竟如果要去戍边的话,这来回怎么也得好几个月时间,还不如留在家里多种两亩地、做做散工来得划算。

正常年份,4600万人口中,至少有1000万以上的成年男子需要缴纳更赋,这样更赋能达到30亿钱,完全能负担得起军队的钱饷,甚至还有富余,可以存入官钱备用,或者进行扩军。

黄巾之乱爆发后,更赋征收受到的影响更大,很多成年男子都成了乱军,更赋已经负担不起规模日益庞大的中央军队。

各州郡县的守军是服兵役的临时队伍,不需要军费军饷。

洛阳城的两万南军、两万北军、三千禁卫军和三千羽林军,合计4.6万的中央军是需要支付军费和军饷的。

军队的军饷和军费由太尉负责造册,大司农负责发放。

军队在洛阳城时,日常军费和军饷都是太尉按时配给的。

如果军队需要出征,就会找太尉领批条去找大司农领取出征需要的军费,出征军费是日常军费的两倍。

军队回来之后,也会找太尉领批条去补欠发的军饷。

4.6万的中央军,日常军费每人每年的标准是2万钱,包括了吃喝穿住、装备维护和养马等全部开销。

中央军的军饷待遇跟基层的官员差不多,普通士兵是佐史俸,月俸8石,军官的俸禄自然会更高。

例如皇甫嵩是左将军,年俸中二千石,月俸180石。

中央军的平均军饷接近斗食俸,年俸120石。

军饷也是半钱半粮,4.6万中央军的军饷是276万石粮食和3.45亿钱,再加上日常军费,就是276万石和12.65亿钱。

公元187年的更赋还有19亿钱,可以支撑军队的钱响,但汉灵帝显然并不满足军队的现状,觉得更赋还有潜力,在公元188年8月下旨组建西园军,直接增加2万中央军。

6.6万中央军的军饷和军费暴涨为396万石和18.15亿钱。

公元188年的更赋只征收到17亿钱,不够用了。

更别提北军的出征军费是要远远高于日常军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