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辩论下(2 / 2)一生庸世首页

金是商品,也有价值,在以往的商品交换中,金或者在个别的交换行为中起个别等价物的作用。但是在它独占了商品世界里的一般等价物的地位时,它就成为货币商品。

货币形式和一般的价值形式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不同的是,在货币形式上,一般等价物固定在金银上。这种固定等价物就叫做货币。

扩大的相对价值形式只是由简单的相对价值表现的总和,或由一种形式的等式的总和构成,例如:20码麻布=1件上衣,20码麻布=10磅茶

叶,等等。但是每一个这样的等式倒转过来也包含着一个同一的等式:1件上衣=20码麻布,10磅茶叶=20码麻布,等等。

商品的拜物教性质及秘密

商品看似是一种简单平凡的东西,但通过分析能发现,它充满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的怪诞。

人按照对自己有用的方式,通过自己的活动来改变自然物质的形态。例如,用木头做桌子,木头的形状就改变了。可是桌子还是木头,还是一个普通的可以感觉的物。但是桌子一旦作为商品出现,就变成一个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了。

商品的这种神秘性质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首先,它不是来源于商品的使用价值,或是价值规定的内容。其次,这种神秘性也不是来自于形成商品价值的劳动本身。商品形式的奥秘在于: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通过这种转换,劳动产品成了商品,成了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或社会的物。它在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的关系的虚幻形式,这种形式就是商品拜物教。劳动产品只要作为商品来生产,就带上了拜物教性质,因此拜物教是同商品生产分不开的。

商品世界的这种拜物教性质,是来源于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私人劳动成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只是由于交换使劳动产品之间,使生产者之间发生了关系。因此,在生产者面前,他们的私人劳动的社会关系就表现为人们之间的物的关系和物之间的社会关系。

人类劳动的等同性,使劳动产品取得了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这种物的形式;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使劳动产品取得了价值量的形式;最后,劳动的那些社会规定借以实现的生产者的关系,使劳动产品取得了社会关系的形式。

劳动产品只是在它们的交换中,才取得一种社会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这种对象性是与它们的感觉上各不相同的使用对象性相分离的。劳动产品分裂为有用物和价值物,实际上只是发生在交换已经十分广泛和十分重要的时候。那时有用物是为了交换而生产的,因而物的价值性质还在生产时就被注意到了。从那时起,生产者的私人劳动真正取得了二重的社会性质。一方面,生产者的私人劳动必须作为一定的有用劳动来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从而证明它们是总劳动的一部分,是自然形成的社会分工体系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只有在每一种特殊的、有用的私人劳动可以同任何另一种有用的私人劳动相交换从而相等时,生产者的私人劳动才能满足生产者本人的多种需要。完全不同的劳动所以能够相等,只是因为它们的实际差别已被抽去,它们已被视作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被视作具有共同性的抽象的人类劳动。私人生产者的头脑把他们的私人劳动的这种二重的社会性质,只是反映在从实际交易、产品交换中表现出来的那些形式中,也就是把他们的私人劳动的社会有用性,反映在劳动产品必须有用,而且是对别人有用的形式中;把不同种劳动的相等性这种社会性质,反映在这些在物质上不同的物即劳动产品具有共同的价值性质的形式中。

商品世界的完成形式即为货币形式。它用物的形式掩盖了私人的社会性质和私人劳动者的社会关系。这种形式恰好形成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各种范畴。因此,一旦商品世界的全部神秘性被看穿,在商品生产的基础上笼罩着劳动产品的一切魔法,就立刻消失了。

交换过程

我们知道,商品是不能自己到市场上去的,更不能自己去完成交换,所以,要使这些物作为商品相互发生关系,商品所有者必须先彼此发生系。商品所有者只有通过共同一致的意志行为,才能让渡自己的商品,占有别人的商品,达成商品交易。

对商品所有者而言,因为他自己的商品没有直接的使用价值,所以才把它拿到市场上去交换。他的商品对别人有使用价值。因此,商品必须全面转手,这种转手就形成商品交换。

商品在能够实现使用价值以前,首先要实现价值。而另一方面,商品在能够作为价值实现以前,必须要证明自己是使用价值,因为耗费在商品上的人类劳动,只有耗费在对别人有用的形式上,才能算数。这种劳动对别人是否有用,生产的产品是否能够满足他人的需要,只有在商品交换中才能证明。

每个商品的拥有者都只想让渡自己的商品,以此来换取其他的具有能够满足他自己需要的使用价值的商品。从这点来看,交换对于他只是个人的过程。

另一方面,他想通过与他所中意的任何另一种具有同等价值的商品的交换来实现自己商品的价值,不管他自己的商品对于这另一种商品的所有者是不是有使用价值。从这一点来说,交换对于他是一般的社会过程。但是,问题是同一过程不可能同时是一切商品所有者的个人过程,且又只是一般社会的过程。

所以,我们只要仔细看一下就会发现:对每一个商品所有者来说,每个别人的商品都是他的商品的特殊等价物,而他的商品是其他一切商品的一般等价物。因此,没有一种商品是一般等价物,所以,商品也就不具有使它们作为价值彼此等同、作为价值量互相比较的一般的相对价值形式。因此,它们并不是作为商品,而只是作为产品或使用价值彼此对立着。

产品所有者在交换的过程中,随着产品交换的发展,商品本性的规律,会自发地通过社会行动使某种特殊的商品分离出来,用它来表示一切商品的价值。

起初,只是在小范围内出现一般等价物,并且也不固定。到后来,随着商品交换日益突破地方的限制,一般等价形式就固定在某个特殊的商品上面,或者说结晶为货币形式。

货币结晶是交换过程的必然产物。在交换过程中,各种不同的劳动产品事实上彼此等同,从而事实上转化为商品。交换的扩大和加深的历史过程,使商品本性中潜伏着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发展起来。随着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商品就在同一程度上转化为货币。

货币形式也就日益转到那些天然适于执行一般等价物这种社会职能的商品——贵金属身上,也就是所说的,“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

我们已经知道货币的一种职能,它是商品价值的表现形式,或者是借以取得社会表现的材料。而现实的要求是,这种物质只有能保证它被分成的每一份都是均质的,才能成为价值的适当的表现形式。除了必须能够随意分割,还要能够随意地把它的各部分合并起来。金和银就天然具有这种属性。

货币商品的使用价值二重化了。同任何商品一样,货币只能相对地通过别的商品表现自己的价值量。它本身的价值是由生产它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并且是通过每个含有同样多劳动时间的别种商品的量表现出来的。

今天的课到此结束,我让你们带的鸡腿呢,明天接着讲。